老福特回忆了一下自己手头上现有的资料,总结说:“格莱曼大人,综合阿尔达、拜尔丁、埃姆登三地的税收以及您交由政务院负责经营的各类产业,将各种实物和货币换算为奥尔多银币,我估测能达到12万上下。”

    12万银币?保罗摸着下巴沉思起来,如果再计入保罗留给格莱曼家族所经营的各类林场、农场、工场、矿井以及店铺所产生的经济收入,得有小25万奥尔多银币了吧。

    他回忆起自己上一世中看到的一个估算中世纪西欧各国统治者收入的帖子,上面将各国统治者的岁入统一换算成拜占庭的诺米斯玛,14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国王岁入在6万英镑约合40万诺米斯玛左右,一个诺米斯玛金币大概相当于54g白银的价值,而这一世中的奥尔多银币含银量大概在24~25g左右,这么一换算下来,那么当时英国国王的岁入就是86万多奥尔多银币,所以自己这个伯爵每年所能支配的财富差不多相当于十四世纪英国国王的四分之一还多?

    想想还是挺令人激动的。

    当然,关于从拜尔丁得到税收如何分配和使用,保罗肯定要听取仍然身为拜尔丁领主的麦隆·加纳德的意见,不过保罗的这位盟兄弟一向支持自己的决定。

    看着陷入沉思的保罗,老福特和塞西尔有些摸不着头脑,伯爵大人先是打听低级教士的生活水平,又过问领地的财政收入,这是要干什么?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可能:伯爵不会是要给那些低级教士发钱吧?

    哈哈,不可能,真要是这样岂不是钱多了烧手吗?

    两人又打消了脑中的这个荒谬的想法。

    (查了一下,14世纪上半叶英王的年收入有6万英镑,一个英国伯爵的保底年收入有1000英镑,最富有的兰斯特伯爵年收入则高达12000英镑,大概是英王的1/5,当时一英镑含银279.936g。主角在原本拥有一个伯爵领的情况下,又兼管了拜尔丁,还吞并了一个远超普通伯爵领的埃姆登,再加上利用各种新技术发展的产业,在发展数年后,岁入能达到14世纪上半叶兰开斯特伯爵的两倍应该不过分吧?

    不过也没有查当时兰开斯特伯爵的领地有多少面积和人口,设定不是很严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