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珠眼不快手也慢,每次和他打游戏都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正郁闷着,孙明珠就听林知夏在电话里急喘着道:“盛朗出事了!那死眼镜男把他弄晕带上了车。我正在追车,已经出了永安区了。你们赶紧去派出所找张警官……”

    孙明珠噌地起身,将鼠标一丢,把王高才从座位上拎了起来,拔腿就往外跑。

    王高才能吃却不长,个头体型都比孙明珠小一号,被她拖得快要飞起。

    “我靠,你发什么神经病?”

    “盛朗被那个变态抓走了!”孙明珠大叫,“小夏在追,让我们去报警!要是能把坏人抓住,我们可以靠这个评个三好学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高才甩开了孙明珠的手,一阵烟冲到她前面去了。

    小轿车终于从浪涛滚滚的车流里钻了出来,驶入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区。

    这个小区前身好像也是哪家单位的宿舍区,如今早就对外敞开,同永安一样,住着各式各样的城市务工人员。

    所以小区的门禁也形同虚设,林知夏大摇大摆地蹬着单车走了进去,门卫看都不看他一眼。

    老马的车就停在小区西角的一栋楼下,可人却已经不在车上了。

    六七栋楼,每栋两个单元,上百间房子,根本不知道这死变态把盛朗弄到哪里去了。

    林知夏眯着眼睛环视四周的高楼,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舔到了汗水的咸。

    他把单车停好,然后从后腰里掏出了一支弹弓!

    是的,就是孙明珠先前还瞧不起,觉得是小孩子才玩的弹弓。

    粗木叉已被盘得油亮,叉上分别拴着三根一组的牛皮筋,中间扎着一块熟牛皮。一看就是一支久经沙场、威力凶猛的攻击型武器!

    要以为林知夏整天在永安走街串巷而毫无防备,那就太低估这小孩儿了。

    自打林安文瞎了后,林知夏就跟着他小舅练就了一手打弹弓的本事,随身携带这支秘密武器。有一次他送奶的时候被一头疯狗追了半条街,就是用这宝贝把那畜生给打得落荒而逃的。

    林知夏从花坛里捡了一颗鹅卵石,将弹弓拉满,对准了远处那辆小轿车,细瘦的胳膊稳稳地,一点儿都不颤。

    随着嗖地一声,鹅卵石飞射出去,啪地一声将车后窗打成了一张蜘蛛网。

    车载报警声扯着嗓子,叫响了整个小区。

    老马的家其实就在旁边楼上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