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待宋明珠说话,宋承光的声音就从外面响起来,“明珠!”

    众人抬头,便见宋承光小跑着从外面进来。

    他整个人有些狼狈,眼底青黑,衣衫凌乱,一脸的憔悴,但是那双眼睛却是神采奕奕,极为有精神。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宋承耀惊道。

    宋承光一屁股坐在宋承耀旁边的空椅子上,然后招呼伙计,“再给我添个碗和筷子!”

    说完,他就拿了一块千层糕,大口大口吃起来。

    宋守仁担心地问,“爹,你还没吃早饭?”

    宋承光将千层糕吞下去,感觉胃部的饥饿得到了一缓解,才开口。

    “吃个屁啊!我刚刚从衙门出来!忙了一个晚上,快要累死我了!”

    这时候,伙计已经拿了碗和筷子过来,宋守仁赶紧打了一碗粥,递给宋承光。

    宋承光也顾不得烫,咕噜咕噜就将一碗粥给喝了个精光。

    “啊,真好喝!”

    喝完粥,宋承光才感觉活过来了。

    “我跟你们说,昨天兴福街起火了,我去帮忙扑火了。忙了一个晚上,总算是将火给扑灭了。真是累死我了!”

    宋承光叹气,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派出去帮忙灭火。

    本来这事情应该是衙役做的,他不过就是个守仓库的小吏而已民,本来是没他什么事的。

    但是兴福街的火势越来越大,方县令下了死命令,衙门里除了一部分人得留下来,其他人通通都要去帮忙灭火。

    宋承光不愿意去,但是他所在的部门里,他的资历最低,也是最晚进去的,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去。

    而且,其他人都跟陈家人有沾亲带故的关系,都是关系户,就他一个人不是,所以没办法,他只得出去。

    也就在昨天,宋承光才知道,原来在衙门干活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首先,得抱大腿。

    没有抱大腿的话,就会被欺负,这些累死累活的活就会落到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