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钟离右手背在身后,似乎拖着什么东西,杨哥见状,捂住双眼:“又来了!”十分头疼。

    果然,下一刻验证了杨哥的猜想。

    只见钟离举起右手,一把银光锃亮的长剑,再一次举到了余凡面前。剑身约有一米二左右,明光煌煌,和之前比,剑气吞吐,气势十足,寒光潋滟,这是来自死亡的凝视。

    钟离开口:“不,你不叫这个名字!”

    余凡一惊,自己是个孤儿,这个名字是义父后来起的,难道她知道自己的身世,正色道:“请问姑娘,可曾知道我的名字?”

    杨哥并不知道余凡的身世,在一旁,嘴角抽搐,暗想:莫非这也是个傻子?

    “不知道!”钟离摇了摇头,道:“但我知道你不叫余凡。叫什么,我想不起来。”

    余凡无语,看来自己的猜想是错误的。从兜里拿出身份证,递给钟离,道:“看吧,我真叫余凡!”

    钟离瞅了一眼,依旧摇了摇头,坚定道:“我找了你好久,我记得我找的人,不叫余凡。”

    “说了你要找的人不是我,你还不信。”余凡无奈,见女子还欲坚持,不敢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连忙转移:“好久是多久?”

    “不知道,反正就是好久。”

    “你找我做什么?”

    “不知道!”

    余凡感觉自己都有点抓狂,敢情是一位一问三不知姑娘啊!想了想:“那你记得什么?”

    “我记得有一块石头,石头上还有很多血,还有,我在找你!”

    提起石头,余凡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眼左手手腕,虽然看不见,但他知道,这里有一串石珠,会不会真的跟她有关系?难不成自己什么时候真曾当过一次渣男,才叫这姑娘对自己记忆深刻,即使可能失忆了,也还记得自己?

    可是,完不可能啊!不说自己从无记忆断层,就说如此绝世之姿,搁谁也不会愿意背弃她。

    当渣男,脑残吧?男人本色,谁不懂谁似的。

    “那这样吧,你继续救治动物,我给你当助手,等你想起来了,若我真有对不住姑娘的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余凡慷慨陈词。

    “好!”钟离答应下来,收起长剑,转身离去。

    “???”杨文政惊呆了,这就结束了?他可曾多次见到钟离拔剑,见血之前,却从未见过钟离收剑的。不由重新打量起这个衣着朴素的免费劳力来。不过,显而易见,他应该是留下来了,自己乐得清闲,也就不去考虑这事。

    今天周末,店里生意不错,治病的、美容的络绎不绝,余凡忙的手忙脚乱,好在体力不错,坚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