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洋大人来了以后,连坡城都改名为伊莎贝拉城了,那他王喜富,凭什么就不能叫一个洋气点的名字?

    至于当地土著,高种姓是他要结交的,低种姓是他去欺负的;至于自己的族裔,夏人——当然是眼不见心不烦,最好别来抢他的生意。

    有一天他下班,路过一家烤猪蹄店,那天正好想吃猪蹄,忽然看到餐馆的牌匾上,用花体字母写着“桑德斯”。

    他灵光一闪,从此不论是对他的洋人上司,还是对那些从农村来的下属,都声称自己叫“约翰桑德斯”。

    本名叫王喜富的约翰桑德斯先生,其实长相并不难看。

    他有一张瘦削的脸颊,白白的皮肤,比例均衡的五官。

    也许是知道自己样貌不输于人,所以桑德斯先生尽管在其他方面小气,可是在关于自己形象方面上,他从来都是舍得花钱的。

    桑德斯先生喜欢到小区的便利店里,购买三块钱一瓶的男士洗发香波,和一瓶廉价古龙水。

    回到家站在镜子前,把自己的头发梳的油油的,然后再仔细地打好领带,这样的审美使他看上去,就如同一个油滴滴的小买办。

    桑德斯太太非常喜欢丈夫这副模样。

    她是一个南洋女人,爸爸是开椰咖面包小吃店的,她长的很不好看,性格也一无是处。

    桑德斯先生之所以答应和她结婚,看中了一点,她会说一口流利的外语。

    这一天,桑德斯先生从他的销售公司回到家里。

    他是一个妻管严,每次发了工资,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一沓钞票上交太太。

    因为嫁给这样一位销售员丈夫,桑德斯太太总是满足不了她对奢侈品的欲望,所以平日里,她总是板着一张脸。

    到了桑德斯先生发工资的这一天,她就会喜笑颜开。因为等了整整三个月,她终于攒够了钱,买一个古驰的二手包包了。

    他乖乖地把红钞上交。看到太太涂了胭脂的脸颊,非常鲜艳,不由得想凑上去亲一口。谁知道桑德斯太太却僵起了脸,一把推开了他。

    “怎么了亲爱的,不是把钱给你了吗?”

    “买包包的钱你是给我了,可是剩下的工资呢?”

    “哦,剩下的嘛……”桑德斯先生欲言又止。

    “怎么,你是不是瞒着我花掉了?”

    “确切地说,不是花掉了,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