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识得几个字,可舅舅家贫,并未真正拿过笔。

    萧廷琛取了根兼毫毛笔递给她,“先写两个字我瞧瞧。”

    苏酒接过毛笔,却不知如何去握。

    好容易抓稳了,她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名字写了出来。

    她从前在溪水边洗衣时,曾蘸着溪水,在溪边的白石头上尝试写过自己的名儿。

    可用手指蘸水写是一回事儿,正儿八经地捏住毛笔写,又是另一回事儿。

    半晌后,她盯着宣纸上状如鸡扒的名字,悄悄红了脸。

    萧廷琛轻笑。

    他把她抱到怀里,教她正确持笔的姿势后,才握住她的手,一笔一划地在宣纸上写起她的名字。

    他的字很好看,连带着苏酒觉得自己的名字都好看起来。

    “我习得是欧体。欧体笔画廋硬,结体险峻,颇有些北碑的味道。”他半垂眼帘,继续握着她的手写字,“楷书有很多流派,浑厚如颜体,精干如柳体,妍媚如赵体。亦有徽宗所创瘦金体,卫夫人所创簪花小楷等,不知妹妹想习哪一派?”

    苏酒并不回答,只盯着宣纸上那行字。

    “妹妹怎么不说话?”

    “小哥哥,我虽不会写字,可还是识得字的。”

    “哦,我倒是忘了……”

    宣纸上,

    赫然几个大字——

    苏酒是小狗狗。

    萧廷琛大笑着扔下毛笔,赶在苏酒生气前,揉了揉她的脑袋,“明儿花朝节,我带你去街上逛逛?走,回屋睡觉。”

    说着,起身就要离开书楼。

    苏酒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萧廷琛走了两步,见她没跟上来,于是走到她跟前,俯身盯着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