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级的顶峰,接近黄金级的水平了吗?”

    宽广的市政大厅之中,奥斯汀巨大的身影盘坐在高台上,眉头紧皱。

    将俘虏们尽数缉拿回来,自然要拷问其部落的情报,普通兽人只知道他们的部落叫做血爪部落,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超级部落,部落内有无数强壮的同伴,而北方的那个部落据点,则是由他们血爪部落分流出一部分人员建立的。

    而从那个叫做阿丁力克的黑暗精灵口中,奥斯汀更是知道,盘踞在北方的那个姑且算是血爪部落的分部的部落,是由一个叫做格罗姆的灰熊人首领暂为管理,一身实力已经达到了白银级的顶峰,接近于黄金的水平了。

    这相差一个阶位的实力,即便奥斯汀面对那个格罗姆,恐怕也只能狼狈而逃。

    以如今龙巢部落的水准,耗费一定的代价虽然能够将那个血爪分部攻破,并且在付出七八成的伤亡率之下耗尽那个叫做格罗姆的灰熊人首领体力后,或许奥斯汀也能够将其绞杀。

    超凡职业者也并非无敌,

    普通青铜级超凡职业者对付百来个农奴便筋疲力尽,白银能够持久一些,能够对付千人的水平,但奥斯汀属下的龙巢兽人也并非普通兽人,不仅有着九个龙脉近侍,同时还有奎克这个伪法师,同时龙巢兽人之间的训练配合在整个卡瓦大森林内都堪称顶级。

    如此实力,在倾尽龙巢部落一千四百兽人,在不计生死的情况下对那个灰熊人首领进行围剿,还真有成的几率能够将其体力耗尽,最后由奥斯汀出场收割掉其性命。

    但是这个代价太大了!

    这样子不计代价的围剿,龙巢兽人至少损伤九成以上,就算奥斯汀一开始出场牵制,龙巢兽人们作为主力围剿,损伤也绝对不会低到哪里去。

    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兽人就这样消耗在这种战斗之中,这可绝不是奥斯汀想要的。

    更何况只是一个血爪部落分部的首领便有白银顶级的实力,那血爪部落又是怎样的一个庞然大物?

    “算了,再差大不了我直接搬走就是,到时候带着眷族往某处深山野林一躲,整个卡瓦大森林这么大,就算所谓的血爪部落又能拿我怎么样?”

    奥斯汀在心中暗暗道,

    当然,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如今龙巢部落一千四百多人,到了如今开荒了接近四百亩的田地,在附近打下来的基业怎么可能如此轻易放弃?一旦搬走,很多东西就要重头来过了。

    也正是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奥斯汀是绝对不会轻易带着眷族灰溜溜地逃离的。

    “黑暗精灵,据你所言血爪部落距离这附近如此遥远,那为何血爪部落要将触角伸到这里?”

    面对着下方被绑住手脚,半跪在地上的黑暗精灵,奥斯汀低沉的声音回响在大殿内。

    “这个我并不清楚,我们都是奉命行事,真正的目的估计也就只有灰熊人首领格罗姆清楚一二。”

    “也就是说主事者是一个叫做格罗姆的灰熊人首领吗?他现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