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狠狠一巴掌打过去,那只“死狗”打了个哆嗦,马上睁开了眼睛,只是当他看到岳嵩时,却吓得浑身发颤。.

    “这里就是兄弟会的聚集点?我说……你不是在骗我吧?”岳嵩手指着废弃的村落,语气不善的问道。

    “没……没骗你,真的是这里!兄弟们白天都在这里,只有晚上才回家。”猴崽子被打得整张脸都肿胀起来,鼻梁骨更是彻底塌陷下去,一口牙也松动了大半。

    如此凶残的汉人,这还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遇上,又哪里敢表现出半点骄狂的样子?当然是有一说一,毫无二话了。

    岳嵩啧啧叹道:“瞧瞧你们这些蛀虫,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事也不做,就想着偷鸡摸狗不干好事,还好意思成立这么个垃圾组织?你们的脸皮还真是挺厚的!”

    猴崽子一声不吭,不管岳嵩说什么,他都只当听不见。

    要是换了平时,有人胆敢侮辱哈族兄弟,他绝对会在第一时间拔出马靴中的匕首,朝着对方的胸口狠狠刺过去。

    不过现在嘛……

    当他亲眼看到这个汉人将他身上的匕首搜出,再用两根手指一块块将匕首掰断后,他吓得险些当场尿了裤子。

    要是这个汉人来了兴致,在他身上也掰那么两下,他自问骨头可没有匕首那么硬。

    总而言之,长得和猴崽子一样的哈族少年,已经彻底在心里对岳嵩臣服了,只是还没有明着说出来罢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英雄豪杰,是有志之士,却绝对不是哈族人的信仰和人生观,类似于“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才是哈族人如今的做人方式。

    不得不说,仅从这一点来看,哈族人的身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祖先——当年屡犯边疆的突厥人那种狼一般的姓子了。

    ……

    手提着一个大活人,可岳嵩的移动速度丝毫未减,白马流星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以风驰电掣之势闯进了荒村里。

    这个废弃的村落已荒废曰久,只有少数几间黄泥堆砌起来的土屋,勉强保留着完整的痕迹,其他屋子大半都已破败不堪了。

    听到有急促的马蹄声,从一间屋子里探出一个人头,待看清了来人后,很快又缩了回去,随后便是一阵气急败坏的大喊大叫声。

    下一刻,从几间屋子里同时冲出来一伙儿人,岳嵩大致扫了一眼,发现有三十多人,这些人有男有女,身上穿的既有民族服饰,也有牛仔裤体恤衫一类的装束,算得上是与时俱进了。

    和岳嵩手里那个猴崽子一样,这三十多人的年龄都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出头的样子。

    当然,也不能保证他们有的人天生老相,其实际年龄要比面相小一些。

    当中一人很快站出来,指着岳嵩一阵喝骂,不过他用的是本族特有的突厥语系,所以岳嵩并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但不要紧,他还有一个很听话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