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从十岁的那一眼开始。

    我就被下了一个诅咒,一个只有见到向考诤才会心脏乱跳的诅咒。

    他救过我。

    所以意味着他在我这里有一层天然的滤镜。

    向考诤三个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的日记本上,是在高一军训。

    那一刻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一种失而复得?还是该说命运待我不薄?

    每个人都被晒的很黑,但不妨碍我依旧在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即使距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已经七年。

    但他身上那股痞懒冷拽的范一直没变过。

    认出他是因为高三的范学姐来给他送水。

    范苇珠头上顶着件女士的衬衫挡烈日,她将那瓶百岁山递给他的时候,周围一圈同班“咦~”起来。

    起哄声让我注意到他们班,然后认出被起哄的男主角。

    那件衬衫是范思哲。

    我为什么知道?

    因为后来见向考诤穿过一件男士同款,我不死心,去查到的。

    高二那年,早就毕业的范苇珠带着男朋友回校,男朋友长什么样我没瞧真切,只有一个背影,只能大概猜到男朋友气度不凡。

    但实在不上心,因为我急着看向考诤的眼神,不出所料,我猜他那一刻恨不得撕了那男生。

    ——摘自纪涵央日记

    纪涵央小心翼翼的写完最后一笔日记,才微有些心虚的看了看四周。

    所幸没人注意服务台这边,她合上,藏进包的最深一层,忐忑的心跳才慢慢平复下来。

    这么一家大排档,晚上八点,正是热闹的时候。

    她撑着下巴,摁着手里的蓝色圆珠笔,兀自发着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