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

    真的留火。

    我撑着伞躲过绵长的雨丝和多病的春日。

    唯独沦陷在穿着那件与尤加利叶同色短T的男孩身上。

    他身上有让人移不开眼的凉爽夏日。

    家是在那个夏天被烧没的。

    被遗留在家里的是妈妈和我,十岁的我,偷懒打盹的我。

    救我的是他,砸了玻璃,昏迷的我耳朵里只听到一声“哐啷”的破碎声。

    还有他那句好听淡冷的“你还好吗”。

    睁开眼就是他,稚嫩的脸,以及从小就懒倦有距离的眼睛。

    他盯着我。

    夏日炎炎,他那身尤加利叶色的短T柔和凉爽。

    “阿诤。”另一个少年从隔壁出来喊他。

    于是我知道,救我的这个男孩,他叫阿诤。

    于是这两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印了七年。

    ——摘自纪涵央的日记本第一页。

    日记本旧了,第一页的字迹也旧了,唯独最后一句话,比之前的几行字要新,因为是后补的。

    这篇日记写于高一。

    彼时,他的样子已经模糊了,她只能靠着自己在脑海里研磨了七年的记忆,堪堪描摹出一个印象。

    她看了一眼桌上的日记本,最后还是把它一起塞入了自己的包里。

    像是怀揣着一份关于年龄的机密,她心虚又紧张。

    于是象征着机密的日记本只能随身携带,才能给足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