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成人量的厚切牛排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

    小男孩坐在那里,白净的小脸上还有吃力过后的累。

    “……”

    牧景洛看着盘中的牛排,沉默好一会儿,没有吃,而是朝他勾了勾手指,“把你的包给我。”

    这孩子除了盖在身上的毯子,随身还带着一只书包,背起来看着沉甸甸的。

    牧煜文乖巧地将自己的书包递给他,牧景洛拉开拉链,从里边取出一叠书,本本书上都有稚嫩的笔迹写着“牧煜文”三个字,有音乐书,绘本,还有几本世界名著。

    “你还看世界名著,看得懂么?”牧景洛有些冷嘲地道。

    “是爹地你让我看的啊,你说你小的时候最喜欢高尔基的《童年》,让我也看,可我看得很压抑。”

    牧煜文坐得笔直,小脸认真地道。

    还压抑,小屁孩懂什么是压抑。

    牧景洛把书放在一旁,“你背后的人消息调查得可真仔细。”

    连他喜欢看什么书都知道这么清楚,都是从什么渠道得知的?

    将画笔、保温杯都取出来,小小的书包里只剩下一件东西,一支钢笔——

    牧景洛拿起来,那是一支黑色的钢笔,笔身上刻着一个“洛”字,是他的钢笔,是他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但很多年了,他自己都不记得这支钢笔放在哪里,居然在这孩子的书包里。

    很好。

    这一点点的细节还真想让他认儿子,可笑。

    “走了,去警局。”

    牧景洛把东西全部装回去,将书包扔回给他。

    小家伙连忙抱住,有些紧张地看着自己的书包检查,生怕弄坏似的,检查完毕,他抬起头就见牧景洛低眸审视着自己,便堆起可爱的笑脸,“里边有爹地送我的笔,我怕弄坏了。”

    虚伪。

    小东西肯定是受过演技训练课吧。

    走出餐厅,牧景洛将孩子拎上车,导航警局的位置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