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向夏最近挺高兴,不管什么情况,看见钱大笔大笔进账都是让人心情愉悦的。

    不过当她低头看见空空如也的无名指时心情又不由得晴转乌云。

    罗向夏的结婚戒指其实不是婚礼时买的,她和方骞结婚才三年,但这个戒指已经跟着她很多年了。

    那枚戒指很普通,就像方骞本人一样。

    只是一圈细窄的铂金,连一颗钻石也没有,甚至没有任何装饰。

    从十八岁时它就一直稳稳的待在罗向夏无名指上,罗向夏从没想过会突然失去它。

    就像她永远想不到,有一天她竟然会失去方骞。

    罗向夏十八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了方骞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妈。

    方骞的母亲长得挺秀气,虽然被岁月腐蚀了青春,但也不难看出眉眼优越。方骞长得很像她,只是少了一份女人的媚气,多了一分少年的温柔。

    “这是向夏,”方骞的脸上升起红晕,牵着罗向夏的手都出汗了,“是……是我女朋友。”

    “哦,这就是向夏啊,”方骞的母亲说,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客套,“方骞常常说起你呢。”

    罗向夏对这样不过脑子的话简直嗤之以鼻,明明这女人跟方骞也不过见了几次。

    方骞的母亲,姓赵,名甜。

    人是很让人讨厌的那种人,品格也十分低下。

    她已经再婚了,有一个女儿,也不知道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样,这么多年后竟然找到了方骞把他认了回去。

    当然了,她不肯负担方骞的学费。虽然没说出口,但行动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说是认下了方骞,但从没提过要方骞搬到她那里住的话。

    而当初之所以抛弃方骞在她的嘴里也是有理由的,她说自己当初是误入了传销组织,这才迫不得已和方骞分开。至于为什么要卷走刘东浩的钱,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回来则只字不提。

    方骞就是蠢得可笑,面对这样的女人,竟然还抱有天真的幻想。

    方骞去点餐的时候,罗向夏就和赵甜单独坐着。

    “向夏很漂亮呢,和方骞是一个大学的吗?”

    “我已经退学了。”罗向夏说。

    “啊,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