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药的人小心翼翼:“怎样?”

    喝药的人神色如常:“很好。”

    碗底剩下的药渣乌漆嘛黑,闻着都一股子直冲天灵盖的腥气。

    宋如君寻思:这都能面不改色的咽下去,赵恒可真能忍。

    没错,这少年名唤赵恒。

    宋如君姓宋,按理说家里的小郎君自然也姓宋。但赵恒与她并非同父同母所出,是十八年前,被人抛在宋府门口的弃婴。

    寒冬腊月,马夫抱来了凄哭的男孩。他脸色冻得青紫,在宋夫人胸口捂了整整一天,才活泛过来。包裹着有个小小的布条,歪七扭八地用炭笔写着两个字:“赵恒”。

    宋如君父母菩萨心肠,把婴儿留了下来,用的还是先前的名字。

    恒,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恒也。[1]

    短短一字,舐犊情深。

    宋如君不过比他大个三岁,正是猫嫌狗不理的年纪。见家里多了个孩子,喜得以阿姊自居。只可惜弟弟体弱多病,不能爬墙上树。既然闹不得,宋如君便耐着性子和他一起读书写字。多年下来,竟也小有一番成绩。

    “在想什么?”赵恒看到宋如君半天没动静,出言问道。

    短暂的回忆被打断,宋如君把眼光投向少年。些微药汁留在他抿着的嘴角上,黑得格外显眼。

    她操起心来,从腰间抽了汗巾子,伸手去擦:“都多大了,嘴还跟个漏勺似的。”

    赵恒一扭脸,闭开去,喑哑着嗓子道:“你我男女有别,我自己来。”说完,当真从怀里掏出手帕,一丝不苟地擦净。

    宋如君简直像开了天眼,惊奇起来:赵恒穿着开裆裤、看自己玩泥巴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这就搞起男女大防这套了?

    她从这个崭新的角度打量赵恒,突然发现他虽然病弱,但个子也长起来了。剑眉秀目,有着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独特美感。

    也对,还有一年多,他就要行冠礼,也确实不是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一叠声叫着“阿姊,阿姊”的粉团子了。

    只是行了冠礼,就要娶亲,又是一大笔聘礼钱。想到此处,宋如君一个头恨不得胀成三个大。从前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看不上阿堵物,嫌它腌臜。如今挑家过日子,才发觉每吊铜钱都散发着少女的芬芳,真香。

    她脸上五颜六色的走完一圈,最后说出来的却是:“你觉得崔侍郎家的三娘怎么样?”

    赵恒声音淡了下来:“她怎样,与我何干?”

    “三娘可是幽州一等一的美人,与你年纪也相仿。按咱家先前的门第,也勉强够得上了。更何况你文采卓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