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九)走上歧路的德苏日
由于中国的工业生产获得了高速度发展。中国从一个孱弱落后的传统农业国,一跃而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工业强国之一,与1913年最重要的工业品种相比,中国的钢产量、采煤量、石油开采量、发电量均是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增长。据估计,中国的全部工业产值增加了10倍,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增长了15倍,消费资料生产增长5倍。一些主要产品如钢、铁、电力产量已跃居世界前列。这样高的生产发展速度,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工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体现在发展速度方面,而且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了一个部门相当齐全的工业体系,从而大大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中国新建或大大发展了一系列对整个国民经济改造和国防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重工业部门,如造船业、汽车和拖拉机制造业、机床制造业、飞机制造业等。而正是这些奠定了中国在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
而中国的崛起也使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改变了德国、苏联和日本的历史走向。
苏联和德国签订《拉帕罗条约》后,德国很快就成为苏联最大的贸易伙伴。苏德《拉帕罗条约》使德国不光从苏联那里得到贸易方面的好处,更为重大的是它的政治意义。苏德关系的进展,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德国所取得的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权力增长。这种关系的进展,在一般情况下从经济合作开始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苏德合作的力量在于,这种经济互动为未来的政治和军事的合作铺平了道路。
1921年初,为了将规避《凡尔赛和约》,将本国的军事工业转移到国外发展,德国兵务局总监塞克特将军在国防军中组建了代号为“r小组”的部门,由亲信冯?施莱歇尔负责,专门与苏联对外贸易人民委员会主席格拉辛对接,建立德国对苏联军事工业的秘密援助。1921年9月,苏德双方代表在施莱歇尔的公寓中开始了秘密会谈,双方就德国对苏联军事工业进行金融和技术的援助达成了实施细节的一致。当然,对于德国方面的“厚赠”,苏联方面也必须回报德国国防军,这就是允许德国军方在苏联境内建立军事工业所需的兵工厂和训练基地。
随后,施莱歇尔代表德国军方成立了若干家“壳公司”(其中最有名的就是gefu),这些公司负责德国军方向苏联军事工业提供的第一笔7500万马克的资金援助。1922年3月,第一批德国军工专家来到苏联。一个月之后,德国“容克”飞机公司在莫斯科郊区的菲力地区,开始建设现代飞机制造厂;“克虏伯”军火公司在苏联南部动工兴建重型火炮生产企业。随后,德国军方的飞行训练学校、坦克测试学院、化学武器生产厂、潜艇建设基地,陆续在苏联境内开始兴建。
大批德国军工技术专家被派往苏联,手把手地帮助苏联工程师们建立起飞机、坦克、大口径火炮、化学制品等一系列制造工厂。这些工厂的建成投产,一方面使苏联获得了极端宝贵的先进工业技术的扩散,培养了一大批军事工业的工程师,同时又使苏联学到了德国工业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技能,大大缩短了苏联与工业化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另一方面,这些工厂使德国得以在实践中测试各种新的技术和发明,生产《凡尔赛条约》所禁止的各种重型装备和军用飞机,维持德国军事技术的世界领先水准不至落伍。德国在苏联的掩护下,在长达5年的军事工业合作中,逃避了英法巡视员对德国军事工业是否符合《凡尔赛条约》要求的检查。
在1922年至1927年历时5年多苏德军事工业合作的“蜜月期”里,也正是苏联国内争论工业化道路的关键时期。正是在德国军事工业的帮助下,苏联获得了工业化所需的技术、设备、经验和人才。苏联随后只需将这些宝贵的工业技术扩散加以几十倍地放大,工业化的车轮就会隆隆地滚动起来。
苏维埃俄国在“新经济政策”推行数年之后,工农业产量已经达到1914年一战以前的水平。之后苏联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而战后开始的西方的经济危机,恰恰成了苏联崛起的良机。苏联政fu为此加强对外汇和关税的管理。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一度允许有限的私人外汇业务,之后则实行了对外贸、外汇、关税在国家垄断下进行严格管制的制度,完全取缔外汇和有价证券交易所的一切活动。这一临时性措施在当时有利于防止金融危机向苏联本土扩散,但在经济危机结束后,这一政策没有放宽,反而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应有的重要特征。结果这些稳定经济秩序的积极措施,最终转变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政fu曾鼓励外资以租让企业的形式在苏联存在。之后苏联政fu颁布了废除租让制的法令。苏联利用外资的方式,逐渐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为主,变为向国外借贷和有偿技术引进为主。但借外债需要支付利息,容易造成偿还压力;有偿技术引进的效果,往往不如开办合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直接学习。结果使苏联日益孤立于发达国家扩大相互投资的潮流之外,阻碍了经济发展。
铁腕的苏联领袖斯大林一直坚持认为,苏联处于“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时刻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尤其是占领了苏联大片亚洲领土的中国和日本),下一次世界大战正在酝酿。为了应对来自于中国的威胁,他要求苏联全党全国人民必须努力在10至15年内基本完成工业化,为此不惜忍受暂时的艰苦生活。苏联为了加速工业化,不得不依靠农产品和原料出口来换取外汇,以支付机器设备等进口费用。而当时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和原料价格普遍暴跌,苏联却扩大出口,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可怕的是,苏联扩大农产品出口时,国内农产品大幅减产。而随着工业化的进展,需要供养的城镇人口却大量增长。在所谓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中,粮食、肉、奶的供应都严重短缺,不得不开始凭证供应。结果使苏联民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大,在一些地区甚至有所下降,象乌克兰就出现了大饥荒。
到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苏联的工业产量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这一速度令西方的观察家们大为吃惊。事实上,苏联工业的高速发展是与其当时实行集中管理的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这个体制在集中使用国家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改变国家工业落后面貌和生产力布局,统一调配物质资源主攻某些急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如制造武器装备以及钢铁、煤炭、石油、木材等原材料的生产方面是有成效的。但是这种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由于片面强调重工业发展,极大地压抑了人民的日常消费品需求;过分依赖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行政命令的指挥手段、忽视经济规律的作用和人的主动性,加上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使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对生产发展的阻碍作用越来越明显。
苏联的重工业这种畸形的发展是由苏联所执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所决定的。苏联政fu的领导人的首要目标是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即生产的速度和产品生产的数量方面赶上并超过“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苏联领袖斯大林曾经反复强调:“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年至一百年。我们应在十年内跑完这一段距离。”在这个目标任务中,量的增长,即追求“总产值”指标的增长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数量增长很大程度上又是依靠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粗放经营方式。追求“总产值”几乎成了企业生产的最高任务,不可避免地使苏联经济沿着粗放道路发展。
苏联实现这一战略的主要手段是优先地、高速度地发展重工业。苏联领导人对此解释道:“不是发展任何一种工业都称作工业化。工业化的中心,工业化的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燃料、金属等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为了筹集发展重工业的资金,主要依靠挤农业、压消费的办法来获得,由此形成了苏联工业不平衡的、极为畸形的发展状况。
苏联政fu把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重工业,必然挤兑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结果十月社会主义**已经近十余年,苏联的主要农畜产量甚至还未达到**前沙皇时代的水平。
苏联工业发展中的问题除了片面发展重工业以外,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所带来的问题也严重束缚了苏联经济的发展。
由于苏联不容许私有经济的存在,也力图排斥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甚至抹杀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的区别,竭力促使集体经济转化为国营经济。这种单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促成了高度集中管理体制的形成。
苏联式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以行政命令手段取代经济手段,即主要通过发布命令、决议和行政组织手段与各种经济单位、企业机构发生关系,组织经济活动。它实质上排斥市场调节手段,利用价格、成本、利润等经济杠杆的余地也十分有限。
在制定经济政策方面,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标准超过经济的考虑而居于统治地位。工业优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优于消费资料的生产。苏联以大量投入资金和劳动力,以外延发展的方式来增加工业产值,追求产品的数量(即总产值指标)而不主要是产品的质量,片面强调更多产品在国内生产而忽略同日益增强的世界市场的联系。结果导致忽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忽视经济规律的客观作用,严重束缚了苏联国家的发展。
如果说不断强大的中国刺激了苏联并使之畸形的壮大,那么日本所受到的影响,则比起苏联有过之而无不及。
1928年4月6日,日本,东京湾。
由于中国的工业生产获得了高速度发展。中国从一个孱弱落后的传统农业国,一跃而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工业强国之一,与1913年最重要的工业品种相比,中国的钢产量、采煤量、石油开采量、发电量均是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增长。据估计,中国的全部工业产值增加了10倍,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增长了15倍,消费资料生产增长5倍。一些主要产品如钢、铁、电力产量已跃居世界前列。这样高的生产发展速度,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工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体现在发展速度方面,而且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了一个部门相当齐全的工业体系,从而大大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中国新建或大大发展了一系列对整个国民经济改造和国防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重工业部门,如造船业、汽车和拖拉机制造业、机床制造业、飞机制造业等。而正是这些奠定了中国在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
而中国的崛起也使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改变了德国、苏联和日本的历史走向。
苏联和德国签订《拉帕罗条约》后,德国很快就成为苏联最大的贸易伙伴。苏德《拉帕罗条约》使德国不光从苏联那里得到贸易方面的好处,更为重大的是它的政治意义。苏德关系的进展,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德国所取得的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权力增长。这种关系的进展,在一般情况下从经济合作开始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苏德合作的力量在于,这种经济互动为未来的政治和军事的合作铺平了道路。
1921年初,为了将规避《凡尔赛和约》,将本国的军事工业转移到国外发展,德国兵务局总监塞克特将军在国防军中组建了代号为“r小组”的部门,由亲信冯?施莱歇尔负责,专门与苏联对外贸易人民委员会主席格拉辛对接,建立德国对苏联军事工业的秘密援助。1921年9月,苏德双方代表在施莱歇尔的公寓中开始了秘密会谈,双方就德国对苏联军事工业进行金融和技术的援助达成了实施细节的一致。当然,对于德国方面的“厚赠”,苏联方面也必须回报德国国防军,这就是允许德国军方在苏联境内建立军事工业所需的兵工厂和训练基地。
随后,施莱歇尔代表德国军方成立了若干家“壳公司”(其中最有名的就是gefu),这些公司负责德国军方向苏联军事工业提供的第一笔7500万马克的资金援助。1922年3月,第一批德国军工专家来到苏联。一个月之后,德国“容克”飞机公司在莫斯科郊区的菲力地区,开始建设现代飞机制造厂;“克虏伯”军火公司在苏联南部动工兴建重型火炮生产企业。随后,德国军方的飞行训练学校、坦克测试学院、化学武器生产厂、潜艇建设基地,陆续在苏联境内开始兴建。
大批德国军工技术专家被派往苏联,手把手地帮助苏联工程师们建立起飞机、坦克、大口径火炮、化学制品等一系列制造工厂。这些工厂的建成投产,一方面使苏联获得了极端宝贵的先进工业技术的扩散,培养了一大批军事工业的工程师,同时又使苏联学到了德国工业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技能,大大缩短了苏联与工业化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另一方面,这些工厂使德国得以在实践中测试各种新的技术和发明,生产《凡尔赛条约》所禁止的各种重型装备和军用飞机,维持德国军事技术的世界领先水准不至落伍。德国在苏联的掩护下,在长达5年的军事工业合作中,逃避了英法巡视员对德国军事工业是否符合《凡尔赛条约》要求的检查。
在1922年至1927年历时5年多苏德军事工业合作的“蜜月期”里,也正是苏联国内争论工业化道路的关键时期。正是在德国军事工业的帮助下,苏联获得了工业化所需的技术、设备、经验和人才。苏联随后只需将这些宝贵的工业技术扩散加以几十倍地放大,工业化的车轮就会隆隆地滚动起来。
苏维埃俄国在“新经济政策”推行数年之后,工农业产量已经达到1914年一战以前的水平。之后苏联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而战后开始的西方的经济危机,恰恰成了苏联崛起的良机。苏联政fu为此加强对外汇和关税的管理。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一度允许有限的私人外汇业务,之后则实行了对外贸、外汇、关税在国家垄断下进行严格管制的制度,完全取缔外汇和有价证券交易所的一切活动。这一临时性措施在当时有利于防止金融危机向苏联本土扩散,但在经济危机结束后,这一政策没有放宽,反而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应有的重要特征。结果这些稳定经济秩序的积极措施,最终转变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政fu曾鼓励外资以租让企业的形式在苏联存在。之后苏联政fu颁布了废除租让制的法令。苏联利用外资的方式,逐渐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为主,变为向国外借贷和有偿技术引进为主。但借外债需要支付利息,容易造成偿还压力;有偿技术引进的效果,往往不如开办合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直接学习。结果使苏联日益孤立于发达国家扩大相互投资的潮流之外,阻碍了经济发展。
铁腕的苏联领袖斯大林一直坚持认为,苏联处于“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时刻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尤其是占领了苏联大片亚洲领土的中国和日本),下一次世界大战正在酝酿。为了应对来自于中国的威胁,他要求苏联全党全国人民必须努力在10至15年内基本完成工业化,为此不惜忍受暂时的艰苦生活。苏联为了加速工业化,不得不依靠农产品和原料出口来换取外汇,以支付机器设备等进口费用。而当时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和原料价格普遍暴跌,苏联却扩大出口,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可怕的是,苏联扩大农产品出口时,国内农产品大幅减产。而随着工业化的进展,需要供养的城镇人口却大量增长。在所谓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中,粮食、肉、奶的供应都严重短缺,不得不开始凭证供应。结果使苏联民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大,在一些地区甚至有所下降,象乌克兰就出现了大饥荒。
到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苏联的工业产量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这一速度令西方的观察家们大为吃惊。事实上,苏联工业的高速发展是与其当时实行集中管理的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这个体制在集中使用国家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改变国家工业落后面貌和生产力布局,统一调配物质资源主攻某些急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如制造武器装备以及钢铁、煤炭、石油、木材等原材料的生产方面是有成效的。但是这种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由于片面强调重工业发展,极大地压抑了人民的日常消费品需求;过分依赖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行政命令的指挥手段、忽视经济规律的作用和人的主动性,加上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使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对生产发展的阻碍作用越来越明显。
苏联的重工业这种畸形的发展是由苏联所执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所决定的。苏联政fu的领导人的首要目标是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即生产的速度和产品生产的数量方面赶上并超过“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苏联领袖斯大林曾经反复强调:“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年至一百年。我们应在十年内跑完这一段距离。”在这个目标任务中,量的增长,即追求“总产值”指标的增长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数量增长很大程度上又是依靠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粗放经营方式。追求“总产值”几乎成了企业生产的最高任务,不可避免地使苏联经济沿着粗放道路发展。
苏联实现这一战略的主要手段是优先地、高速度地发展重工业。苏联领导人对此解释道:“不是发展任何一种工业都称作工业化。工业化的中心,工业化的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燃料、金属等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为了筹集发展重工业的资金,主要依靠挤农业、压消费的办法来获得,由此形成了苏联工业不平衡的、极为畸形的发展状况。
苏联政fu把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重工业,必然挤兑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结果十月社会主义**已经近十余年,苏联的主要农畜产量甚至还未达到**前沙皇时代的水平。
苏联工业发展中的问题除了片面发展重工业以外,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所带来的问题也严重束缚了苏联经济的发展。
由于苏联不容许私有经济的存在,也力图排斥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甚至抹杀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的区别,竭力促使集体经济转化为国营经济。这种单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促成了高度集中管理体制的形成。
苏联式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以行政命令手段取代经济手段,即主要通过发布命令、决议和行政组织手段与各种经济单位、企业机构发生关系,组织经济活动。它实质上排斥市场调节手段,利用价格、成本、利润等经济杠杆的余地也十分有限。
在制定经济政策方面,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标准超过经济的考虑而居于统治地位。工业优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优于消费资料的生产。苏联以大量投入资金和劳动力,以外延发展的方式来增加工业产值,追求产品的数量(即总产值指标)而不主要是产品的质量,片面强调更多产品在国内生产而忽略同日益增强的世界市场的联系。结果导致忽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忽视经济规律的客观作用,严重束缚了苏联国家的发展。
如果说不断强大的中国刺激了苏联并使之畸形的壮大,那么日本所受到的影响,则比起苏联有过之而无不及。
1928年4月6日,日本,东京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