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坐在男人对面,看着他狭长的眼。

    男人有一张算得上是小帅的脸,他年纪莫约30上下,穿着一身对朝歌来说并不名贵,却十分匹配男人身份和年纪的靛蓝色休闲西装。

    他看朝歌看他也不慌,还很悠闲自得的朝朝歌笑了笑,“小少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

    “倒是想和孟先生谈笔生意。”朝歌淡淡道。“我听顾先生说,孟先生是学美术科班出身的?”

    “侥幸学过两笔,也算不得什么名家。倒是恩师,在业内小有名气。”孟凯道。

    “哦?不知尊师是?”朝歌问。

    孟凯说了一个名字,确实是画家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人。

    “哦,我听说过他,的确是位有名望的大师。”朝歌道。“不过孟先生即是那位的爱徒,又怎么会想起自己出来开画室呢?跟着令师学习,在艺术家的圈子混出点名堂,不比现在富贵清闲?”

    孟凯摆了摆手,似乎是让朝歌别开玩笑了,“我非老师的关门弟子,在学校学习时,成绩也并不出众。毕业后我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拉着思晨一起创办了现在的工作室,总算能混口饭吃,没变成无业游民。”

    这话说的似乎合情合理,可朝歌却在男人说话的时候,心里一直寻思着男人手上戴的那副真丝手套。

    刚一进门的时候,朝歌就注意到了这副‘不同寻常’的手套。

    说它不同寻常,并不是指手套的材质、颜色或款式有多么新奇或独特。只是在正常情况下,会有人在室内也一直带着副手套吗?

    若说现在是在室外,也还好说,可以认为这手套是用来防寒保暖或是用来防晒的。可现在是在屋子里,不冷不热,也谈不上有什么紫外线照射,这男人还带着手套干嘛?端茶倒水的,不嫌碍事吗?

    难道是这男人有洁癖?

    可如果是已经洁癖到了不管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事都要一直戴着手套的程度,这男人是怎么允许自己坐在现下这个都不知道被多少人坐过的沙发,又喝下KTV服务员送来的,不知洗了几次,洗没洗干净的玻璃杯里盛放的饮品的?

    不,如果他是这男人,或许根本就不会来这种地方吧。朝歌想。

    虽然也不是没见过某些有名气的艺术家或是手部工作者,例如手摸,出于敬业精神或职业需要,日常总戴着副手套来减少手部磨损或意外伤害,但那毕竟只是少数。孟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画廊老板、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创作者、一个与艺术家完全不沾边的男人,竟也有这种习惯,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也别怪朝歌多想,他虽然不知道孟凯是怎么和工作室的同事说明他总带着手套这个问题的,但从刚才到现在这几句话的接触,朝歌就没觉得孟凯这个人对艺术,对绘画有什么热爱。可能就像男人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开这家工作室的目的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完全谈不上对艺术有什么追求或理想。

    既如此,他戴手套的原因必定就不是在假清高,或是在给自己立什么艺术家的人设。他甚至毫不在意在朝歌面前展露他作为商人的本色:所谓的艺术也只是一种谋生手段,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所以男人戴手套的目的其实也就剩一个,那就是在欲盖弥彰。朝歌想。——男人是想通过戴手套的方式来掩盖什么不可轻易示人的东西,例如他手上有疤或茧。

    虽然没有实证,但朝歌觉得这种可能性其实是最大的,尤其他更倾向于后者,即:男人的手上有茧。

    因为男人手上如果有疤,痕迹太小、颜色太浅或是位置不明显,没什么必要用手套来进行遮掩,至少大多数男人都不会有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