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斯黛西跌跌撞撞的从房间里出来。

    她穿着一件闪烁的黑色亮片短裙,散乱的金发披在肩上,鼻尖红通通的,因为喝了点酒,但都低于百分之五,符合未成年人不能饮酒的法律——

    这是一副典型的派对女郎打扮。

    对于这些私立高中的孩子们来说,这还是一副课下派对的典型风云人物打扮。

    “我真是蠢货!”可她恶狠狠地想。

    她扶着墙,再也没有了平时温和又有礼貌的样子,反而狼狈不堪。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这一副该死的拉拉队队长的样子!

    是的,如你所见,格温长得漂亮,很辣,她运气也很好——

    譬如一转学到了中城高中,恰好碰上了前任拉拉队队长去了纽约大学,这个位子就刚好空了下来,而被身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格温从小就对运动很擅长。

    在美国私立高中里,长得漂亮、身材好,参与社交和异性有些交集,可以称得上迷人了。

    何况,她还混迹在一个有名的团体里,在如此包装下,再怎么无趣的性格都能在全校闻名了,只要出名,就会有属于她的归途——

    “该死的闪电·汤普森!”她咒骂。

    没错,她还是橄榄球队队长的女朋友。

    可能是校园风云人物都必须有比认识还亲密的关系,有一些匪夷所思的饭后谈资——总而言之,没什么比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更妙的了。

    所有的好事者都认为,拉拉队队长和橄榄球队队长就是天作之合。

    有什么比比赛结束后,金发碧眼的美女会飞奔过去,挂在自己强壮又流着汗珠的男朋友身上接吻,更赏心悦目的画面吗?

    没有。

    好奇爱情、周围的推波助澜,使得格温和素有闪电之称的汤普森谈起了恋爱。

    可令格温没想到,虽然汤普森是个强壮又阳光的硬汉,可他是个彻彻底底的渣男!刚才还在派对上当众吻了他女朋友的好友莉吉娜·乔治!

    按理说,她年轻貌美,即使碰到了这等渣男画面,她也应该潇潇洒洒,手撕渣男,然后风风光光的找下一个。

    但唯一的实施困难就是,格温暂时无法接受再找一个男朋友。

    ——因为她刚从美国中部一所顽固保守的教会学校转过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