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老鸦捕鱼,水老鸦喜欢啄鱼眼,把鱼叼上来时,弯钩一般的嘴,喜欢叼着鱼头或者鱼鳃,所以,被水老鸦捕上来的鱼,伤势不轻。

    当日卖不掉的鱼,即便暂养,也活不久。

    还有,水老鸦身上有一股异味,而其口水据说味道也不小,捕捉上来的鱼,若不太大,会被其含在嘴里,所以鱼身上有味道,讲究的人不吃。

    综合考虑,养水老鸦捕鱼,经济效益不及网捕。

    但这样的捕鱼方式既然能够延续千年,当然也有可取之处,小家小户人丁稀薄,置办不了大船、大网,如同养鸡鸭一般养水老鸦来捕鱼,还是不错的选择。

    前提是会养。

    所以,养水老鸦是渔民世代相传的一种技能,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告诉外人,有种“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讲究。

    李笠算了一笔账,放弃了饲养水老鸦的想法,看着少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问:“你们给王府做事,日子过得下去么?”

    “唉,饿不死罢了。”少年叹了口气,“我家是王府的府户,生是王府的奴,死,是王府的鬼,日子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也就只有死了。”

    “怎么会呢?”李笠明知故问,“大王和家眷,几乎都不在鄱阳住,不需要那么多供给,不像我们,每月有定额,完不成,就要吃鞭子。”

    少年苦笑着,喂完水老鸦,坐在一旁:“大王和家眷是不在,但管事们要吃喝,要赚钱上交,我们这些府户,每月也有定额的。”

    “别处不说,就说这里,东湖,你是知道的,等同于王府产业,寻常人要到东湖捕鱼,得交钱给王府,而我们,也得给。”

    李笠倒是有些吃惊:“怎么,你们不是王府的奴仆么?在王府的地盘,为王府做事,还要交钱?”

    少年点点头:“对呀。”

    “这不就是...类似于守户犬守门,还得自带骨头?”

    “你这么说也...也没错了....”少年说完,捡起一块石头,扔向不远处的水里,“管事们也有仆人,也有家小,也要享受,他们不吸我们的血,如何吃得饱?”

    “我们本来是为大王还有家眷们做事,现在,还得为管事、管事家人,还有那些得宠的仆人做事,身上扒着一群吸血虫。”

    “一年忙到头,累死累活,病了,都没钱买药,只能向管事们借。”

    “借债的利息高,利滚利,一辈子都还不完....”

    少年说着说着,惨笑一声:“阿耶说了,我将来若是有儿子,我家的债,如今已经记到我儿子身上去了....”

    沉重的话题,让气氛变得压抑起来,李笠感同身受。

    这个时代的平民,日子过得不容易,丰年不过果腹,灾年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