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温酒煮桃1(1/4)
阴天,天光暗,中午像傍晚。
老城区小巷深处,旧式岭南民居改造的咖啡馆里,亮着一盏暖黄的落地灯,放着一首钢琴伴奏的轻柔歌曲。
高高长长的吧台桌一角摆着个笔记本电脑,歌的pv正在屏幕上播放着。
木雕天花板上悬着一排竹编吊灯,此时正将斑驳柔和的光投洒在吧台内的一个少年身上。
少年叫陶符,经济系大二学生,课业不忙,来兼职打工。
这时,他穿着自己的奶白色羊毛衣,外面套着店里的粉红色制服围裙,从筷筒中取出一只银叉,低头搅拌蓝瓷盘里的白汁意面,待奶油芝士培根全都均匀了,再拿起桌上刚调好不久的百香果蜂蜜茶,端去靠墙的沙发位置坐下。
将午餐在矮木桌上摆好后,他又站起身,回去把吧台上的笔记本电脑也拿了过来,两手拿叉子吃面、拿杯子喝茶,双眼却看着屏幕上那首歌pv的弹幕,表情呆呆的,像在神游万里。
歌是《好好》,是翻唱,歌手连慎。
前一晚,从下午到深夜一直下着雨。
店里只来了一个客人,就是连慎。他年轻,时尚,好看,是在杂志社上班的平面设计师,一度也是网络上很受欢迎的翻唱歌手。
也许阴雨天容易勾起回忆,连慎在店里坐了很久,和他聊了很久。最后走之前,还拿店里的吉他唱了首《一人行者》。现场听他声音,比弹幕满布的视频,还要更好听……
歌循环到第三遍后,陶符吃完了意面,喝完了饮料,端起空盘站起身,正打算去洗碗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木楼梯咯吱咯吱的声响。
一直放松着发呆的陶符一下子提起了心,竖起了耳朵,循着声响回头望去,看见有个人正沿着转角木楼梯一步步地慢慢走下来。
那是个年轻男人,身高腿长,穿着棉质的浅蓝睡衣,清瘦又清爽,看得人耳目清凉。他扶着栏杆缓步走下来,侧头,目光朝下对上陶符呆呆的双眼,微微笑了一下,散漫而懒洋洋的样子,衬着如画眉目,好看得像瞬间照进昏暗室内的一束光。
“啊……都不知道你在!”被这束光照到的陶符心跳都漏了一拍,条件反射般站直了身体,眼神略带慌张。
那是温镜玺,陶符妈妈的哥哥的再婚妻子带来的孩子。
初见他是十三年前,在乡下外婆家过年的时候。
那时他十三岁,被温婉的母亲和五大三粗的继父带到围着火炉烤地瓜的陶符和两个表妹面前介绍,要他们叫他表哥,说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之后大人们便去打牌,把他留在了火炉边跟表弟表妹们一起玩。但他却并没有加入他们一起蹲在火炉边用火钳扒拉炭火灰中的地瓜,而是拿了本画册坐到一边的竹椅上闲闲翻看。
六岁的小陶符傻愣愣看他,他回以一个浅淡的微笑,便继续低头看画册。那笑是极好看的,却也是冷冷清清不带感情的。
陶符看看他那过分清秀漂亮的长相和干净整洁至极的衣着,再照镜子似的看看敦厚壮实的表妹们身上五颜六色的花袄子和平凡脸孔上的炭火黑灰后,垂下头盯着水泥地发呆,莫名的情绪低落,闻着地瓜香也不觉得诱人想吃了。
早一段时间就听说了舅舅再娶的事,也听说了新舅妈带了个读初中的儿子,儿子长相随他那无业酗酒赌博家暴只一张脸好看的生父。见到他们母子之前,家里人一直在议论,那么差劲的前夫,到底是长得多好看才让新舅妈忍了十多年……真见到了,所有人第一反应都是,呆。
老城区小巷深处,旧式岭南民居改造的咖啡馆里,亮着一盏暖黄的落地灯,放着一首钢琴伴奏的轻柔歌曲。
高高长长的吧台桌一角摆着个笔记本电脑,歌的pv正在屏幕上播放着。
木雕天花板上悬着一排竹编吊灯,此时正将斑驳柔和的光投洒在吧台内的一个少年身上。
少年叫陶符,经济系大二学生,课业不忙,来兼职打工。
这时,他穿着自己的奶白色羊毛衣,外面套着店里的粉红色制服围裙,从筷筒中取出一只银叉,低头搅拌蓝瓷盘里的白汁意面,待奶油芝士培根全都均匀了,再拿起桌上刚调好不久的百香果蜂蜜茶,端去靠墙的沙发位置坐下。
将午餐在矮木桌上摆好后,他又站起身,回去把吧台上的笔记本电脑也拿了过来,两手拿叉子吃面、拿杯子喝茶,双眼却看着屏幕上那首歌pv的弹幕,表情呆呆的,像在神游万里。
歌是《好好》,是翻唱,歌手连慎。
前一晚,从下午到深夜一直下着雨。
店里只来了一个客人,就是连慎。他年轻,时尚,好看,是在杂志社上班的平面设计师,一度也是网络上很受欢迎的翻唱歌手。
也许阴雨天容易勾起回忆,连慎在店里坐了很久,和他聊了很久。最后走之前,还拿店里的吉他唱了首《一人行者》。现场听他声音,比弹幕满布的视频,还要更好听……
歌循环到第三遍后,陶符吃完了意面,喝完了饮料,端起空盘站起身,正打算去洗碗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木楼梯咯吱咯吱的声响。
一直放松着发呆的陶符一下子提起了心,竖起了耳朵,循着声响回头望去,看见有个人正沿着转角木楼梯一步步地慢慢走下来。
那是个年轻男人,身高腿长,穿着棉质的浅蓝睡衣,清瘦又清爽,看得人耳目清凉。他扶着栏杆缓步走下来,侧头,目光朝下对上陶符呆呆的双眼,微微笑了一下,散漫而懒洋洋的样子,衬着如画眉目,好看得像瞬间照进昏暗室内的一束光。
“啊……都不知道你在!”被这束光照到的陶符心跳都漏了一拍,条件反射般站直了身体,眼神略带慌张。
那是温镜玺,陶符妈妈的哥哥的再婚妻子带来的孩子。
初见他是十三年前,在乡下外婆家过年的时候。
那时他十三岁,被温婉的母亲和五大三粗的继父带到围着火炉烤地瓜的陶符和两个表妹面前介绍,要他们叫他表哥,说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之后大人们便去打牌,把他留在了火炉边跟表弟表妹们一起玩。但他却并没有加入他们一起蹲在火炉边用火钳扒拉炭火灰中的地瓜,而是拿了本画册坐到一边的竹椅上闲闲翻看。
六岁的小陶符傻愣愣看他,他回以一个浅淡的微笑,便继续低头看画册。那笑是极好看的,却也是冷冷清清不带感情的。
陶符看看他那过分清秀漂亮的长相和干净整洁至极的衣着,再照镜子似的看看敦厚壮实的表妹们身上五颜六色的花袄子和平凡脸孔上的炭火黑灰后,垂下头盯着水泥地发呆,莫名的情绪低落,闻着地瓜香也不觉得诱人想吃了。
早一段时间就听说了舅舅再娶的事,也听说了新舅妈带了个读初中的儿子,儿子长相随他那无业酗酒赌博家暴只一张脸好看的生父。见到他们母子之前,家里人一直在议论,那么差劲的前夫,到底是长得多好看才让新舅妈忍了十多年……真见到了,所有人第一反应都是,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