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尧山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Ares的惊呼给打断了。

    Ares看着镜头里的两个人忍不住夸赞道:“太美了,太美了!是的,秦,就是这样,戏剧性!张力!Uneuvred’artremarquable*!”

    镜头里深色的背景里放着一把白石刻成的的高椅,椅头雕成了鹰头,椅子上缠绕着贴着金箔的玫瑰,玫瑰的边缘被火燎烧成了炭化的黑色,颓靡摇曳地盛放着。秦诤的红色披风搭在椅子上,覆盖住了大半张椅子,余下的布料层层堆积在了地上。

    秦诤单手支头,眼神微垂,半边的侧脸被烛光映亮,照出了他眼中的嘲弄和悲悯。他一只脚翘起,靴子的皮革刚刚覆盖住小腿。秦诤抚摸着隋尧山后颈的手上,隐约可见金色的鹰头戒指。

    隋尧山就那么安静地跪着,仰着头,把下巴靠在了秦诤的膝盖上,像是一头甘愿被驯化的北山狼王。

    Ares满意地欣赏着自己刚刚拍下的那个瞬间:“隋,你可以再靠近一些,完美!”

    “你很少拍双人图吧。”秦诤趁着Ares在调整相机,用手指摸了摸隋尧山的脖子,安抚性地说,“还习惯吗?”

    秦诤的指尖很凉,微微一动就撩起了隋尧山的后背上一层鸡皮疙瘩。隋尧山僵在原地,面上如常地垂眼回答:“还可以。”

    他忽然想起来很多年前有一次,他和一位外国的歌手合拍了一套双人图,摄影师是一位美国人,热衷于构造大胆、奔放的视觉体验,里面有几张照片略带有些性张力,当时秦铮翻在那页上看了好久。

    那是个下午,外面刚下过了下雨,秦铮结束工作后就出现在了他的公寓门口。

    “你在看什么?”他走到了秦铮的身边,放了一杯温白开。

    秦铮那个时候才二十五岁,躺在沙发上举着杂志笑眯眯地点评道:“我看詹姆斯的肌肉练得比你漂亮多了。”

    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感觉,秦铮玩笑似的一句话一下就让他觉得胸闷了起来。他抽走了秦铮手里的杂志:“你喜欢詹姆斯?”

    “不。”秦铮摇了摇头,“我喜欢你。”

    虽然知道秦铮只是嘴上跑火车,但他还是没出息地因为这一句玩笑话雨过天晴。没出息,又甘之如饴。

    “Anna的风格真不错。”秦铮点评道。

    Anna,就是那个摄影师。

    “你要是喜欢下次可以试试。”

    “可惜没人和我一起拍呀。”

    “我?如果你需要的话。”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用一种稀松平常的语气将期盼说出口的。

    可是秦铮拒绝了:“算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