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刚想说话的时候,又连续放了一串响屁,整个法庭哄堂大笑了,都乱跑着,坐在我旁边的被告人的妈妈,扇着鼻子跑到法庭大厅的门口,还大口地喘着气,“臭,臭,臭死啦······”

    这个时候,法官也扇着鼻子,都起身了,又转身敲了一下锤子,无奈地说“休庭,休庭······”

    十分钟后,又开庭了,我被安排在了一个离大家都比较有距离的地方,给我了一把椅子作为“辩护席桌子”,又扯了一个话筒,搞笑的是,在对着大家的椅子的靠背处贴着一张白纸,用毛笔写了三个字辩护人。

    也就是从这次开始,这把椅子、这张白纸、这三个字,甚至这个话筒,成为我在法庭上的“标配”,也成为了一个律师界的“传奇笑话”。

    法官看着我,非常厌烦地说“那个,常,常,哼啊,你还,还,放屁不?”

    我歉意地看着大家,“哼哼哼,不放啦,不放啦!”我笑着说。

    法官很是嫌弃地说“现在进入辩论阶段,请公诉人发问。”

    嫌疑人的妈妈急了,一个劲儿地冲着我招手又是踢脚的,我也有点急了,急忙从我的“专用席”上站起来了,“哼哼哼,法官先生,我还想继续问呢?”

    法官生气地说“刚才我问你了,你说,你不放了。”他拍着桌子说,从话筒里传来咚咚的声音。

    法庭上哄堂大笑了,“哼哼哼,你问我放屁不,我说不放啦,但问话,还是要问的,哼哼哼。”我尴尬地看着大家说。

    法官生气了,很是烦了,“滚蛋,滚蛋,烦死,谁知道,你是说话,还是放屁呀,闭嘴,坐下!”他狠狠地拍着桌子说。

    我只好在闫宝华的示意下,坐下了。

    通过下面的辩论,尽管公诉人说的义愤填膺,但我听出来了,实际上就是按照正当防卫辩护的。下面虽然也有其他受害者的家人在吵吵,但有两个人分别把这些家长叫出去后,再回来的时候,就不再说什么了。

    闫宝华挤巴着眼睛,我也不知道啥意思,就趴在椅子的板面上,也不听了。

    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

    直到我被人狠狠地推倒下地上,才在其他人的嘲笑中醒来了。

    在我刚到律所的时候,那个妇女正气得身发抖呢,看着我,刚想叫骂的时候,却又放下了手。

    我也不想理她,就丢下卷宗就下楼了。

    她看着我走了,拍着桌子和季叔吵起来了,“季秃子,姓季的,你退给我钱,不然的话,我把你剩的几根毛,都给你拽干净!”她喷着吐沫星子,指着季叔的鼻子说。

    季叔微笑着说“我问你,找常书辩护,是你自己找的不?”

    她想了一下,“是的,但,我是让他辩护的,不是让他放屁的!”她又拍桌子了。

    季叔笑着说“你是不是,想辩护成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