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傻白甜

    全天下的人都说我顽劣,我不在乎。

    既然我活不成他们心目中美好的形象,那我就活成他们心中的小王八蛋,挺好的。

    第二天又是浑浑噩噩的一天,我不知所云的在床上躺了一天。

    刷剧吃零食,刷的脑袋空空如也,像个废人一样。

    下午四点,梁歌准时出现在我的床前,他不由分说的把我像小鸡一样从床上提起来,丢了一套衣服给我:“换衣服走。”

    “走去哪里?”

    “昨天我跟你说的,带你去见一个人。”

    “没兴趣。”

    “去见了你就有兴趣了。”

    “别装着好像很了解我的样子。”我冷眼瞧梁歌:“其实我们不熟,你也不喜欢我甚至还讨厌我,何必硬逼着自己跟我掺合在一起?”

    他笑而不答,深沉的很。

    我向来厌恶这种装逼犯,我正准备高冷的拒绝他,但是他已经把那套衣服塞进了我的怀里,然后顺便把我推进了衣帽间。

    “如果你不换的话,那就我帮你换了。”

    他真的要笑死我,他以为我是那种娇就娇娇羞羞的小白花,听到他这么一句话我就会羞愤难当,脸就像红抹布一样从头从头红到尾?

    ohno,他看错我了,于是我依在衣帽间门口笑嘻嘻地瞧着他:“好啊,那你帮我换呀。”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预想的是像梁歌那样的正人君子,估计手还没碰到我的衣服纽扣,他就会冷静地走开。

    但凡事都有例外,他不但走到我的面前,手碰到了我的衣服纽扣,他还真的解开了我睡衣的第1个纽扣,第2个纽扣。

    我擦,本小姐辛辛苦苦养的小乳牛,这么多年来只奉献给过一个人,那就是南怀瑾。

    那时我头脑发热给他下药,然后就一番不可描述。

    其实我是后悔的,因为整个过程南怀瑾都在喊谷雨的名字,气死我也。

    往事不太好的回忆涌上心头,我也不知道脑子哪里抽了,居然很没出息的挡了一下他的手,然后就抱着衣服进衣帽间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