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千帆花了一上午的时间,草拟了一份发行创意合作协议。甲方为虹城晚报,乙方骆千帆。核心内容是,骆千帆向虹城晚报提供一份创意,虹城晚报按照发行业绩给予骆千帆奖励。

    发行业绩参考汉东晚报的发行量。

    虹城晚报2005年在虹城市的发行量超出汉东晚报0-5万份,每份奖励骆千帆5元钱。超出10万份,则5-10万份区间,每份奖励6元。以此类推,10-15万份区间,每份奖励10元。15-20万份区间,每份奖励20元;21万份以上,每份奖励50元。

    写完之后,交给柴满仓。

    柴满仓当时就笑了:“这就是你的协议?”

    骆千帆自信地说:“怎么样,合理吧?”

    柴满仓笑得意味深长:“那好吧,你先把协议放在这里,我和其他总编商量商量再给你答复。”

    骆千帆离去,柴满仓摇头哂笑:“这家伙,啥都不懂,虹晚怎么可能超过汉东晚报那么多?”

    当天下午,柴满仓、周游等副总编,以及邬有礼、发行部主任等少数中层聚在了总编辑袁保的办公室,讨论骆千帆的那份协议。

    柴满仓先介绍了这几天跟骆千帆来回几次交流的情况,当说到骆千帆为发行创意索价100万的时候,众人都嗤之以鼻:“想钱想疯了吧?”“他知道一百万是什么概念吗?”“现在的年轻人脑子都抽筋,他能有什么创意?”

    袁保也很不屑,但他还是笑呵呵地说:“应该鼓励年轻员工,有想法是好事,敢想敢做也是好事。”

    随后,柴满仓就拿出骆千帆的那份协议传阅。众人看完之后又笑了,有的笑骆千帆异想天开,有的笑骆千帆不知天高地厚——虹城晚报在虹城市的发行量怎么可能超过汉东晚报呢?至于超出20万份,天方夜谭。

    根据2004年的官宣数字,汉东晚报和虹城晚报在虹城市的发行量都是60万份。事实上那是吹牛,水分很大。

    别人不知道,在座的这些人都知道,汉东晚报实际发行量最多45万份,虹城晚报更少,才40万份。虹晚总编室新一年定下来的发行目标是追平差距!

    袁保看完协议,再次假意强调了鼓励的观点:“应该鼓励年轻员工,有想法是好事,敢想敢做也是好事。”

    柴满仓问道:“那这份协议签不签呢?”

    袁保让众人讨论,众人七嘴八舌。邬有礼终于逮着报仇的机会,可以名正言顺阴骆千帆一把了。

    于是邬有礼笑眯眯地建议说:“我看可以签,就算签八百回,报社都不会吃亏,骆千帆也占不到便宜。”

    袁保、柴满仓等人都看着他,邬有礼解释说:“因为骆千帆拟定的这份协议至少有两个大漏洞。

    “首先,这份协议甲方是虹城晚报,乙方是骆千帆。骆千帆本身是虹城晚报的员工,他有责任、有义务免费为报社的发展建言献策。等他们见习期满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报社可以在合同里再强调一下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到那时,这份发行协议“违背劳动合同”,就变成了一纸空文,也就不用支付额外的发行奖励了。”

    听了邬有礼的话,众人有的点头,有的不屑,有的暗骂。他们不确定邬有礼所说是否有法律依据,确定的是,邬有礼太阴险了。

    柴满仓“哼”了一声:“邬有礼,你这不是卸磨杀驴、算计员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