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按律法,就让大家公正的判断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男子无罪,同时大多数人应该还会认为养恩大于生恩,男子应当主要奉养其养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只要稍微尽点责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这是错的。

    男子必须奉养亲生父母。

    待养父母如何却无关紧要。

    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决狱来判决,男子所行并无错误,所以他是无罪的。

    他也无需如同奉养真正亲身父母一样奉养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

    这难道不好吗?”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没有看到这么做的危险。

    而且我也没有彻底否决春秋决狱,只是不能以春秋决狱作为判断案件的主要依据,最多只能充当大汉律法的辅佐依据,既然你跟我讲例子,那我也跟你讲个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亲被乙所杀,此后甲为了报复仇杀了乙和乙的妻子。

    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谓的春秋决狱来判,此乃大复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复仇,是为正义之大复仇。

    杀父之仇,当报之。

    无罪。

    你觉得这公平吗?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后乙的儿子再次报复,杀了甲和甲的儿子,那这还是大复仇,按经义判,还是无罪。

    如此世代仇怨,何时是休。

    莫非要将某家人杀绝了才行?

    而且,这还只是浅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