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山上的一些人,有人曾被枪声惊动,曾目睹这场枪杀案,无关者是最佳人证。

    警方深入调查齐素雅,齐素雅坦白自己与杨志敏的恩怨。

    澳门的事情被警方查出,齐素雅坐在病床上,两只手抱住自己的膝盖。

    “我当时……就只是和她开一个玩笑。她买通于家的佣人对我下药,我实在气不过,我想吓唬她一下。虽然我把她带去澳门,但是我并没有伤害她。我在赌场找了一个人把她弄走,我其实真的只是想吓吓她而已。”

    似乎自从事发之后她始终没有从惊吓之中振作起来,她像是在为自己开枪杀人这事而痛苦,甚至就连做口供笔录的时候都语无伦次。

    警方查出杨志敏曾花重金买通卡车司机制造车祸这件事。

    齐素雅说“我们之前有过恩怨,我家住在临江省那边,我们曾在怀春市见过几次。”

    最后,齐素雅上交自己的持枪证还有那把用来防身的五四手枪,当被问起证件枪支从何而来,齐素雅上报证件和枪支的来路。

    警方多方走动,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

    当警方提及齐素雅的枪法,齐素雅茫然一瞬。

    “我当时闭着眼,因为她要杀我,我吓坏了。我不知道我开了多少枪,我当时太害怕了。”

    尸检报告出来,杨志敏总共身中三枪,致命一击是心脏,至于另外两枪并未伤及要害。

    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

    而依照这个女尊世界的律法,齐素雅免于刑罚,在查清一切后,无罪释放。

    无论她的逻辑是否合理,按照这里的律法,只要是杨志敏下手在先,以当时那种情况,就算一切是她故意引导布局又如何?

    她并未做太过分的事情,而杨志敏却想要她的命。

    只这一点,杨志敏开枪在先,作茧自缚,她不必为此负任何法律责任。

    ……

    齐素雅总共受过两处枪伤,直至被警方解禁释放前,她一直住在医院里,她并未使用灵泉水,因此出院这天她肩膀和腿部缠着白纱布。

    她拄着单拐从岛屿北部的医院走出,她身后跟着两名警察。

    从医院走出的那一刻,她看见整整齐齐的一家人,她看见江家那些男人们。

    一眼看过去,她心神一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