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一对俊男靓女骑在一匹与他们气质完全不搭的小毛驴上,在官道上缓慢行走着。

    女子美艳动人,时不时露出的轻笑好似让整片天地都黯然失色,男子帅气潇洒,只是现在的精神不知为何有些颓废,在他的左脸上还印着五道鲜明抢眼的手指印。

    “我饿了。”这时,坐在毛驴后面的宋水云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什么?”秦默没有听清,他脑子里还在回忆着刚才手上柔软的触感呢。

    “我饿了。”宋水云傲娇地扬着下巴,撒娇般地说道。

    “我包里还有些干粮。”说着秦默就要把挎在肩上的包袱解开。

    “我不要吃干粮,我要吃肉!”宋水云开始耍起了大小姐脾气。

    “这荒郊野岭的我上哪给你找肉去?要不你咬我一口?”秦默半开玩笑地说道,手腕伸到了宋水云的面前。

    闻言,宋水云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然后一把抓过秦默的手腕在上面用力地咬了一口。

    “卧槽!”

    秦默疼的失声尖叫,连忙把手腕抽回来,看着上面一圈鲜明的牙印,心里满是委屈。

    “你属狗的吧?让你咬你还真咬啊?”

    “我不管,我就要吃肉,你去给我找肉去!”

    其实宋水云说出这样耍性子的话就连她自己也有点惊讶,因为她从来不会在亲人以外的人面前展现出自己娇蛮任性的一面,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秦默已经被她划分到亲近的人那一栏了。

    “行行行,我去给你找肉去,真是拿你没办法。”无奈地摇了摇头,秦默下了毛驴,朝小树林里面钻去,他不信这么大一片树林里能找不到一只能吃的动物。

    “嘻嘻。”见秦默真的乖乖去给自己找肉吃,宋水云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俏皮的微笑,秦默算得上这世上第二宠她的男人,第一个是她的哥哥李茂贞。

    想到李茂贞,宋水云脸上的笑容逐渐暗淡了下来。

    “哥哥,你到底在哪啊?凤翔需要你,你快回来吧?”

    天知道这么一个姑娘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为了保护好凤翔的百姓,为了震慑住那些环伺的群狼,她只能拼命地修炼,不断地变强,同时展现出杀伐果断的豪气,藐视群雄的霸气,让天下人都畏惧她。

    只是这些没有一点是她所喜爱的,她只是想做一个被家人疼爱照顾的小女孩,嫁给一个能宠她一辈子的男人,然后给他生一大窝孩子,实力、身份这些对她来说并无关紧。

    “如果秦默做我的夫君,我们生出来的孩子会不会和他一样帅气呢?”

    宋水云脑子里突然生起这个念头,但马上她又连连摇头,将这个羞人的想法抛出脑后,同时不断平复自己的心思,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生怕那个想法被她人所窥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