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

    卡尔点了点头,继续吃喝。

    “嘿!嘿!尖耳朵!尖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