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即便是这样,林瀚在稍微的思考了一下之后,还是在乔丹的这个控球技能和张伯伦的精力无限技能中选择了这个控球技能!

    无限精力很强,也许他有了张伯伦的无限精力之后,一场高强度的比赛他就能够打48分钟了。

    但是无限精力没法提升他的实力!

    他的绝对实力不会因为得到无限精力而提高。

    和现在的乔丹相比,他在进攻端对队友的影响力相差太远。

    现在的他,就个人实力来说在这个世界几乎已经是到顶了,他现在差的就是被包夹后发起进攻的能力。

    而作为一个经常被包夹的发动机,最重要的基础技能就是控球技能!

    如果他有乔丹和他最后一攻时候那么厉害的控球能力,面对他几乎极致的防守,都不出任何的失误。

    那么他就可以从容的为队友制造出大量机会!

    在nba,区别一个巨星球员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包夹之后的处理球能力。

    哪怕强如曾今的他和乔丹,在面对包夹的时候,必须马上的出球,不能有任何的失误!

    出球快,不失误,这是优点,但是除了优点,也是有缺点的。

    出球速度快,就意味着没有办法吸引到足够的防守!

    两个防守球员来包夹你,刚刚来到你面前,你就把球传出去了,这两个防守球员自然可以马上轮转补防。

    如果这两个防守球员的防守能力很不错,甚至在包夹完林瀚之后,还可以有时间轮转到位。

    但是林瀚如果在这两人甚至三人来包夹的时候,不第一时间出球呢?

    而是把这三人完完全全的吸引到自己的身上,这样就可以让队友处在完全的空位,再把球传出去。

    这些防守人就算是想要轮转都不行。

    所以,面对包夹,出球快有出球快的好处,也有出球快的坏处。

    好处是不容易失误,坏处是没有办法把对方的防守搅乱,对方的防守纪律强就可以轮转到位。

    而出球慢呢,则是容易失误,面对包夹,你还运运运,岂不就是容易失误吗。

    可是好处也很明显,只要没有失误,把对方的防守完全带乱之后,把球传出去,对方连补防轮转的机会都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