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要研究成果没能够出来,一切就还不一定跟他有确实的关系。

    所以实在也不应该写出,能够让他们蕴华社犯难的稿件啊?

    但是莫名其妙的,办公室里的编辑们就有一种直觉,这篇问题稿是来自沈瑜的。

    老周想起了之前周日约自己的好朋友,青云社的责编刘余庆出去喝酒的时候。

    那家伙平时里看起来一副冷冰冰的精英模样,结果在他面前喝了点酒后就跟祥林嫂附体一样大倒苦水。

    当时他是怎么做来着?

    哦,他这么个十佳的兄弟情好友,肯定是毫不留情地嘲笑了自己的好朋友一番。

    并预祝他以后多多地收到类似的稿件。

    毕竟虽然是挨了一点骂,受到了一些质疑,但也能够让他们青云社长更大的名气,获得更广的读者群。

    刘余庆责编:“你可他吗做个人行不行?”

    老周:“我哪里有说的不对吗?难道他往你们杂志社投稿了,你们还不发?”

    刘余庆责编:“写得好的话,我们自然是要发的,哪怕会引起争议,我们也得发,这就很麻烦啊。明明知道这篇稿件发出去会被黑出翔,但是还不得不发。这种感觉就跟以前掰了老妈的口红,老妈拿着戒尺让我伸出爪子的感觉是一模一样的。”

    老周:“你这比喻很贴切,希望你以后多多重温这种母爱。”

    刘余庆责编直接了当地冲他翻了一个白眼:“你就隔这儿跟我落井下石幸灾乐祸吧,你以为你不会有这么一天?”

    老周:“咋的,你觉得沈瑜那小子还能往我这儿投稿子?就算能投,那也得多少年之后,那时候我都退休了,后来人的烦恼我干嘛去管。”

    刘余庆责编眼神很是复杂,总体而言就像是老父亲看着他智障的儿子。

    毕竟刘余庆责编还是很有底气的,他可是有见证过沈瑜可怕的进步速度。

    沈瑜这货,压根就不能够用常理来衡量啊。

    “是沈瑜的稿子。”

    有编辑出声确认。

    办公室里彻底的安静了一瞬间。

    所有人都茫然地,看向了自己心中所认为的主心骨,似乎在等别人拿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