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夜晚,在几乎杳无人烟又路灯稀少的地方约会是不明智的。这几乎就像是穿着彩虹衣服闯入恐同黑手党的地盘的人,开着塔迪斯进入戴立克的母星的神秘博士,将手放进口袋里戴着兜帽走进美国的银行的普通黑人。

    认真的,别在哥谭市那么做,除非你的伴侣是个超级英雄,而且又不需要隐藏身份。

    或者你自己本身是一个防弹机器人,或者超级英雄,或者两者都是。

    否则就会和提姆·德雷克陷入一样的境地。

    其实他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并不大,站在他们面前威胁他们把钱交出来的只是一个普通的罪犯,看起来甚至和他们年龄差不了几岁,声音哆嗦着,连把枪都没有,只是拿着一把□□在比划。在哥谭市这样的抢劫犯甚至会让人怀疑他到底是真心想要抢劫,还是在效仿《警察与赞美诗》的主人公。

    或许提姆·德雷克可以“不小心”打败这个抢劫犯,毕竟他在约会途中,所有人都知道韦恩家族的人多么看重约会,突然爆发的勇气和平日极限运动的基础让富二代公子哥做了一把英雄,大概没什么人会起疑。

    但是还没等他考虑好是主动上前,还是先演戏(毕竟他可是潘尼沃斯戏剧学院的优异毕业生),旁边的克洛伊已经先发制人,她两只手各自拿出一样东西冲着对方喊道:“GCPD!不许动!”

    提姆回过头看了一眼,她左手拿了一份证件——不是警官证,只不过是GCPD发给她的临时工作证明,但是在如此昏暗的灯光下无论她那出什么都足够唬人了,更何况她的右手还举了把枪,再有说服力不够了。

    九毫米口径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非常常见的警察配枪,的确让她的可信度又提升了几度,除了她不太像个警察,提姆想道,但是那并不重要。

    因为就算克洛伊完全不像个警察,依旧能让对方被吓住,只见对方僵在原地,紧跟着毫无章法地将自己唯一的武器扔过来,趁着他们躲开的时候转身就跑,步伐狼狈而慌乱,还差点摔了一跤。

    克洛伊很显然也不像鸣枪示警或者追上去,她将枪重新放好,提姆注意到她甚至都没有给枪上膛就吓跑了对方。意识到提姆在看她,克洛伊隔着衣服拍了拍枪,叮当直响:“我父亲告诉过我,那些新手总是会被警察吓跑。”

    的确。大部分会选择这样阴暗角落抢劫情侣或者是家庭的都会是不长眼的新手,因为老手都知道在小巷里抢劫有钱人,特别是夫妻,会被蝙蝠侠拖在蝙蝠车后跑二十个街区。

    等到克洛伊整理好自己的外套之后,她抬起头看向站在原地的提姆,十分震惊:“你怎么还在这?”

    突然被赶的提姆一时无法适应:“我不该在这吗?”

    “你应该去抓坏人了,现在正是红罗宾出场的时刻。”克洛伊伸手推他:“将他扔到警局门口,咱们就不需要去做口供。超级英雄就应该伸张正义!”

    的确如此,他其实也是那么想的,但怎么感觉就这么奇怪?

    提姆·德雷克在约会中被赶走了?

    他问道:“你一个人在这里没问题吗?”

    虽然抓捕罪犯也很重要,但总不能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就好像挥着手在说请来抢劫我一样。

    克洛伊却并不担心:“没关系,我会努力没事的。”

    这种事情可是努力不来的。提姆心里想道,他顺手在克洛伊身上又贴了一个跟踪器:“那你站在那边背光的地方不要走开。”

    虽然按照常理来说,在有光的地方比较安全,可这里不见得有人会见义勇为,所以还是尽量找一个罪犯会看不见的角落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