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卑弥呼现在所流露出来的带着娇憨的可爱样子,刘易不禁觉得她越来越似汉人的女人了。
再按如此下去,刘易觉得,很难再把这个倭国女王调教成女奴了。
因为自小便学习汉人的文化,所以,她现在,一举一动,都很少有倭国女人的那种任君采摘,你不采我送上去的柔顺样儿。她居然学懂了汉人女人的这种傲娇。
唉,真的不知道这样待这个倭国女王,将来是福是祸。
刘易转念一想,觉得写就写吧,不过,先对她说明道:“嗯,好吧,不过,我写出来,你恐怕也看不懂啊。”
“哦?这又为何?”
“因为是我写的字,你看不懂了。”
“不可能的,你们的汉字,人家自小便开始认真熟习,虽然不敢说对汉字精通,也不敢说能把你们汉字全都记认了下来,但是,刚刚听夫君念的,人家都听得懂,认得那些字。”
“呃,我说的是字体,你学的汉字,是数十年前,或者是以前渡来人带来的吧?”刘易抚额对她道。
“是啊?这有什么的问题?就算有些字,你们的读法可能不同,可是,汉字还是那些汉字吧?”卑弥呼不太明白刘易要跟她说他所写的东西他看不懂。
“呵呵,我亲爱的卑弥呼女王,你所记认的那些汉字,对于现在的大汉来说,已经落后了。”刘易笑道。
“啊?人家只听说,咱们倭国的文化文明科技等等落后,可是,并没有听说过连字也落后的,何况。这些都是你们大汉的文字啊。”卑弥呼更加不解了。
“所以说嘛,我们大汉的文化,你们就算是研究一辈子都研究不来的。现在,我的汉人,正在创新一种更加容易让人学习。让人记认的汉字。我们汉人叫简化字。我呢,对简化字的研究,要比原来的汉人文字更加的精通。所以,如果真要我写,我就用简化字来写。”刘易道。
“简化字?”
卑弥呼听了,先是神色一呆。跟着美眸一亮,似一个小女孩似的拍掌道:“好啊好啊,人家就是喜欢研究你们汉人的文化。因为,汉人的文化太过博大精深了。如果有更加先进的新的汉人文字,人家也一定要学会的。正好,夫君你精通。那就可以多些教人家了。嗯,对,夫君不说,人家也不觉得,现在,听夫君一说,人家也觉得你们的汉人文字虽然好。可是,也实在是太难学太难记认了,如果能有一种新的,更加简单让人易记认的汉字,那就最好不过了。快写快写……”
听着卑弥呼的催促,刘易不禁头一痛,丫的,自己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与她研究汉人的文字文化?其实,大家到床榻上去研究研究人体的构造,刘易会更加的有兴趣与她一起研究。
但刘易见推搪不过。只好站起来,走到了书案前面。
《将进酒》不过是三百字左右,刘易已经将其默记于心,所以,调整了一下心境。在卑弥呼那期待的眼神的注视之下,刘易提笔,一气呵成,将这首诗词,一字不漏的写出来。
嗯,刘易以前练习毛笔字的时候,原本是练习草书的,但是,如果写草书的话,免不了又要跟卑弥呼解释一翻,并且,将来若让卑弥呼接触到真正的大汉简化字之后,肯定又会有诸多的疑问,因此,刘易写的字体,是工整端正的字体,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
不过,正因为工整端正,所以,让卑弥呼见之甚喜,墨渍还没有干,她就有点欢喜的拿了起来,一字一字的细看。
她看了看又,拿到了刘易的面前,眨着美眸,对刘易道:“夫君,字是写出来,你还没有向人家解释一下这首诗词呢。嗯,尤其是后面那句,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句。还真的有呼儿哦,不过,听上去好像也不是这样的意思。你不会又是混淆过关吧?”
“哈……反正是呼儿嘛,呼儿就是你的名字,不管怎么说,这是人家写的诗,绝对不是我写出来的,我只是借来取你一乐罢了,何必深究呢?”刘易笑着捏了一把卑弥呼道:“不过,最最后面的,与尔同销万古愁,这句,咱们却可以用行动去印证,去做得到的。”
再按如此下去,刘易觉得,很难再把这个倭国女王调教成女奴了。
因为自小便学习汉人的文化,所以,她现在,一举一动,都很少有倭国女人的那种任君采摘,你不采我送上去的柔顺样儿。她居然学懂了汉人女人的这种傲娇。
唉,真的不知道这样待这个倭国女王,将来是福是祸。
刘易转念一想,觉得写就写吧,不过,先对她说明道:“嗯,好吧,不过,我写出来,你恐怕也看不懂啊。”
“哦?这又为何?”
“因为是我写的字,你看不懂了。”
“不可能的,你们的汉字,人家自小便开始认真熟习,虽然不敢说对汉字精通,也不敢说能把你们汉字全都记认了下来,但是,刚刚听夫君念的,人家都听得懂,认得那些字。”
“呃,我说的是字体,你学的汉字,是数十年前,或者是以前渡来人带来的吧?”刘易抚额对她道。
“是啊?这有什么的问题?就算有些字,你们的读法可能不同,可是,汉字还是那些汉字吧?”卑弥呼不太明白刘易要跟她说他所写的东西他看不懂。
“呵呵,我亲爱的卑弥呼女王,你所记认的那些汉字,对于现在的大汉来说,已经落后了。”刘易笑道。
“啊?人家只听说,咱们倭国的文化文明科技等等落后,可是,并没有听说过连字也落后的,何况。这些都是你们大汉的文字啊。”卑弥呼更加不解了。
“所以说嘛,我们大汉的文化,你们就算是研究一辈子都研究不来的。现在,我的汉人,正在创新一种更加容易让人学习。让人记认的汉字。我们汉人叫简化字。我呢,对简化字的研究,要比原来的汉人文字更加的精通。所以,如果真要我写,我就用简化字来写。”刘易道。
“简化字?”
卑弥呼听了,先是神色一呆。跟着美眸一亮,似一个小女孩似的拍掌道:“好啊好啊,人家就是喜欢研究你们汉人的文化。因为,汉人的文化太过博大精深了。如果有更加先进的新的汉人文字,人家也一定要学会的。正好,夫君你精通。那就可以多些教人家了。嗯,对,夫君不说,人家也不觉得,现在,听夫君一说,人家也觉得你们的汉人文字虽然好。可是,也实在是太难学太难记认了,如果能有一种新的,更加简单让人易记认的汉字,那就最好不过了。快写快写……”
听着卑弥呼的催促,刘易不禁头一痛,丫的,自己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与她研究汉人的文字文化?其实,大家到床榻上去研究研究人体的构造,刘易会更加的有兴趣与她一起研究。
但刘易见推搪不过。只好站起来,走到了书案前面。
《将进酒》不过是三百字左右,刘易已经将其默记于心,所以,调整了一下心境。在卑弥呼那期待的眼神的注视之下,刘易提笔,一气呵成,将这首诗词,一字不漏的写出来。
嗯,刘易以前练习毛笔字的时候,原本是练习草书的,但是,如果写草书的话,免不了又要跟卑弥呼解释一翻,并且,将来若让卑弥呼接触到真正的大汉简化字之后,肯定又会有诸多的疑问,因此,刘易写的字体,是工整端正的字体,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
不过,正因为工整端正,所以,让卑弥呼见之甚喜,墨渍还没有干,她就有点欢喜的拿了起来,一字一字的细看。
她看了看又,拿到了刘易的面前,眨着美眸,对刘易道:“夫君,字是写出来,你还没有向人家解释一下这首诗词呢。嗯,尤其是后面那句,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句。还真的有呼儿哦,不过,听上去好像也不是这样的意思。你不会又是混淆过关吧?”
“哈……反正是呼儿嘛,呼儿就是你的名字,不管怎么说,这是人家写的诗,绝对不是我写出来的,我只是借来取你一乐罢了,何必深究呢?”刘易笑着捏了一把卑弥呼道:“不过,最最后面的,与尔同销万古愁,这句,咱们却可以用行动去印证,去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