瑙鲁参加一些联合国分支机构和国际组织的活动。这些机构和组织是:万国邮政联盟、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国际展览局、亚洲开发银行(1993年初加入)、国际电讯联盟。

    瑙鲁的外交重点主要放在寻求外援上。因经费短缺,瑙关闭了部分驻外机构。

    2004年8月第35届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期间,瑙正式向论坛请求援助。会议决定由论坛向瑙派驻一名官员,要求论坛秘书长与瑙政府共同制定援瑙计划。

    与澳关系

    外国援助主要来自澳大利亚。由于澳在瑙临时安置非法移民,澳对瑙援助有所增加。澳在瑙派有总领事和移民局官员。

    1989年,瑙鲁向国际法院起诉澳大利亚,要求澳对在瑙独立前开采磷酸盐造成生态破坏予以赔偿。

    1993年,瑙澳达成庭外和解,澳同意赔偿瑙1.07亿澳元,其中5700万支付现金建立信托基金,另5000万分二十年逐年拨付(每年250万澳元),用于双方商定的项目。

    2001年12月,瑙澳签署难民问题备忘录,澳在瑙建立难民甄别中心,并向瑙提供1000万澳元援助,用于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2002年12月,瑙澳签署难民问题第二期备忘录,向瑙提供1450万澳元。

    2004年3月,瑙澳签署难民问题第三期备忘录,澳将在2005年6月前向瑙提供2250万澳元援助,并向瑙派出高级财政和警务官员,协助管理。

    2004年7月,澳派财政部3名高级官员赴瑙工作,协助瑙进行预算编制、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10月,澳向瑙警察局派出2名高级警务人员协助工作。

    与中国关系

    瑙鲁与中国台湾关系始于联合国托管时代。

    1968年,瑙鲁独立,获得台湾承认。

    1975年,瑙鲁在中国台湾设领事馆。

    1979年,中国驻斐济大使和中国武术团先后访瑙。

    1980年5月,瑙鲁同中国台湾当局建立“外交关系”。同年,台湾在瑙鲁设领事馆。

    1982年7月,中国湖南杂技团访瑙。

    1990年8月,瑙鲁与中国台湾宣布建立“全面外交关系“,台湾在瑙的“总领事馆“也升格为“大使馆“。

    1991年7月,瑙鲁总统伯纳德·多维约戈就我国遭受水灾致函我国政府表示慰问,并捐款1万美元。

    1996年,中国同瑙鲁双边贸易额为2万美元,皆为中方出口,无进口。

    2002年7月21日,瑙鲁与中国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与台湾当局“断交”。07月23日,台湾当局宣布与瑙鲁“断交”。

    2004年4月24-29日,瑙鲁哈里斯总统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双方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