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是个私生女。

    她见到爸爸的次数屈指可数。

    内心里,她渴望父亲,但最爱的还是自己母亲。

    所以,在第一次爸爸指挥她吃肉的时候,她是拒绝的。

    因为她知道那生肉是母亲的。

    可那个味道太美味太吸引人了,好像吃完之后她就能有无限的力量似的。

    她不愿,她挣扎,可最终在钟晨一次次的劝导之下,她吃了。

    至此,一发不可收拾。

    她总是很饿。

    一开始是妈妈,后来,她喜欢爸爸的鲜血。

    爸爸很小气,每次只给吃一点点。

    不过爸爸很疼爱她,会给她吃其他的食物。

    偶尔是她在血池吃过的美味的灵魂,偶尔是散发着浓浓香味的血肉……

    只要她能帮爸爸做完任务,就可以得到这些奖励。

    可是有一次她失手了,没能找到那个奇怪的小男孩,所以她被爸爸惩罚没有吃的。

    没办法,爸爸不给,她就只能自己去找了。

    她杀了一个少年。

    趁着对方晚上在篮球场打球的时候出现。

    那少年以为她是迷路的小姑娘,便要送她回家,她把人指路到小巷子里,杀了。

    新鲜的灵魂和血肉,让她大饱一顿。

    从此,她学会了自己‘捕猎’。

    短短两个月不到,从篮球少年到买菜的妇女、家里的佣人,三桩命案,让她凶性越来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