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剩下五人全部拿到折扇,已经又是日暮时分了。

    也是这个时候,长安城朱雀门前,由西往东走过来一伙怪人,说怪人有些不恰当,换个有文化的,那就是潇洒俊逸。

    一行六人,年龄均在十七八的样子,个个气宇轩昂,高视阔步,这也就算了,长安城哪天没有一些鼻孔往上,走路看天自视不凡的二逼青年。

    关键是这六人手里,清一色的拿着一个物件,一边走一边晃,直晃得人挪不开眼。

    有脑子转得快的,看得出这是扇子,毕竟有团扇作为参照嘛,可怎么也想不通,扇子这么一弄,竟然如此与众不同,别具一格,一时间心痒痒的可不止一个两个,只是不敢上前询问而已。

    不消多说,这就是林尘六人无疑了,这骚包模样,招摇过市,正是纨绔五人组爱干的事。

    用他们的话说,得此神器,不招摇过市,那不是锦衣夜行?

    可能是觉得等了那么长时间不能白等,林尘也决定要跟他们二波(b)一回,不,应该是高调一回。

    谁知这么一走,开始还拘束的林尘,越走越自信,越自信就越觉得自己就是这长安城里最靓的仔。

    实际上林尘早发现了,自从和刘敏好上以后,他变化得越来越多了。

    以前只想窝在那个小山沟里,现在竟然跑到长安来了。

    以前怕出头,可现在不仅做出了曲辕犁,还写了那么多传世诗词。

    以前总是担心这顾忌那,现在却堂而皇之的走在皇城外,还一副生怕人家注意不到的模样。

    爱情的力量果真如此伟大?

    其实不然,实际上这才是林尘的本性,或许他自己都没注意到。

    毕竟前世他也只是个二十来岁刚出校门的学生,正是人生恣意的时候,疾病只是个意外。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潜意识里是隐藏着恐惧的,对死亡的恐惧,也是这份恐惧让他不自觉的想要趋吉避凶。

    刘敏的出现,只是让他暂时的压制了这份恐惧,来到长安后,结识了这帮纨绔,再次回归到同龄人的群体,这才使得他渐渐走出阴霾,本性渐露。

    “呔!这不是李德奖么?咋了见了我们兄弟不认识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这是遇到熟人了,看他们来的方向,估计不是从东市归来,就是去了平康坊。

    “啪!哟,这不是程家兄弟和秦府公子么?怎么,今儿个胆肥了,敢拦我们兄弟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