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换名字的意义,也是自古以来的常见手段,隋唐时期的刺史到了元宋以后就变成了知府,而知府是没有军权的,和林尘此举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改名字,直接拿掉军权可不可以呢?

    不行!

    因为在所有人的思想之中,刺史就该是有军权的,除非皇帝下令所有刺史军权收回,不然别的地方刺史有军权,就你这里没有,时间一久肯定会出问题的。

    皇帝会不会下令收回所有刺史的军权呢?

    虽然很想,皇帝也知道,刺史的权利太大,削权有利于统治,可除非开国皇帝,没哪个皇帝会这样干,因为不敢!

    古人讲究做什么事都要有章法有依据,有功则赏有过则罚,你下了我的权利就等于惩罚我,而我没犯错你却要罚我,那你就是赏罚不公,是个昏君,或者身边有奸佞,那我们就该匡扶社稷,就该清君侧!

    所谓不破不立,可就算是开国皇帝,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削掉某个官的职能,因为会有人反对,这是违背传统的,那该怎么办,赵匡胤很聪明,刺史军权不能削,那就不要刺史了,知府知州应运而生。

    林尘要建立新的体系,就不能有不安定的因素存在,趁着改郡封王的机会,干脆推倒重建,反正现在全岛都是他说了算。

    关于市长的人选,由韦挺王珪两人选拔举荐有能力的人担任,各族族长优先。

    另外成立南海郡军区司令部,林尘兼任军区司令,下设五军,分别由刘仁愿、冼由、林洋、林悦、高猛五人分别担任军长。

    其中高猛为近卫陆军,主要任务是防卫岛上安全,冼由为近卫海军,主要负责近海防御,以及近海安全。

    刘仁愿、林洋为海陆两栖作战部队,林悦则为纯海上部队,目前这三支队伍暂且待命。

    军以下设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一班十人,三班一排,三排一连,依次类推,直到团级。

    团级以上,旅、师不限于以三递进,可有多个团,目前因为人数原因,不设师、旅,团以下单位长官由各军长自行任命。

    自今以后,军政彻底分离,所有在职军人将另设军法管理,如有犯错将只受军法制裁。

    地方官员和军队官员将互不统属,军队体系和行政体系将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体系。

    考虑到社会治安因素,以镇为单位可以设立警察局,负责刑事侦查、治安维护、消防以及交通等。

    警察局可有自己的警力,每镇视镇的大小及人口,可有十人至二十人的武力编制。

    警察局不受军部管辖,基层局长由上级警局任命,市级局长由市委投票选举。

    总之就是前世体系的简化版,林尘连名字都懒得改,直接照搬照用,毕竟是经过时间检验的,而且这套体系下,民众的幸福指数非常高,关键是换其他的他也不会,就现在大唐的官员职能,很多他都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