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海其实很羡慕王德发。

    这个人有仗的时候打仗,没仗打的时候就一心想着怎么弄钱。

    定远将军偏偏是一个又能打仗,还能捞钱的主。

    遇到这样靠谱的将军,王德发自然是没有二话的跟着将军混。

    他的脑子很简单,只要将军不带着他造反,其余的都不叫事情。

    打一趟仗,军功早就到手了,钱也早就到手了,就算不能去平壤获得灭国之功,王德发也不在乎。

    因为灭国之功跟他这个大兵头子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将军都不在意,王德发自然不会在意,他也不怎么喜欢顶着敌军倾倒下来的沸腾的金汁爬城墙。

    现在又有了产业,王德发决定把自己小妾的弟弟弄过来当掌柜的……

    张东海就不一样了,其实从骨子里,他跟王德发都是一样的,只是在临出发之前,他获得了一项秘密皇命,除过折冲都尉这个身份之外,他还成了百骑司的辖骑。

    他猜测,每一个将军身边其实都应该有一个辖骑存在的,只是不知道是那些人罢了。

    对于云初这个将军,从军人角度出发,这已经是自己几十年军人生涯中能遇到的最好的一位将军。

    只是——

    这个将军好的有些过份,以至于,以他这颗没有读过几年书的脑袋,根本就没有办法在思维上紧紧跟随将军。

    在战阵上没有问题,就算将军有万夫不当之勇,自己凭借多年的苦练,以及在战场上养成的本事,还能看见将军战旗的方向。

    等到将军开始从军阵转为文治的时候,张东海的苦日子就到来了,明明将军在做事的时候,对他没有半点的隐瞒,可是,他就是弄不明白将军到底是怎么随随便便就把一座高句丽人的城池,变成一个普通大唐州县的。

    他很羡慕温柔跟钟馗。

    因为不论将军在说什么,做什么,他们都能心领神会,甚至在一边敲边鼓……

    不过,张东海并不感到羞愧,毕竟,那三个人都是朝廷选士的时候选出来的大才。

    一个明明能当状元的,硬是被自己的老师提名成第九,一个出身自全家御史言官的高门,人家祖上就聪明,到他这里聪明一些也理所当然。

    另一个长得跟屠夫一样,如果不是因为长得太丑,也是妥妥的一个状元。

    所以跟着这三个人,看不懂他们行事的方式,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毛笔被张东海咬在嘴巴里已经很长时间了,桌面上的纸张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哦,有两滴墨汁,是从毛笔上流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