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李佳茵这样的普通人,能代表绝大部分人了,用她的世界观来了解这个时代,再适合不过。

    李佳茵愣了一下后,道:“不用认字?我觉得还是先把字......”

    见她如此坚持,朱伟霆直接拿起桌面的圆珠笔,在纸上唰唰唰画出两个圈。

    李佳茵一拍额头,明白朱伟霆是想写字证明,“朱哥哥...你连笔都不会握,还敢说认识字......”

    朱伟霆握圆珠笔的手势,是毛笔的拿法。

    在山上都是用毛笔,哪用过圆珠笔,朱伟霆握了几次后,找到最舒适的握法,并在纸上再写几笔。

    找到感觉后,朱伟霆在空白的地方写下一串汉字。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古人已用三足冬,年少今开万卷余。」

    李佳茵拿过读了一遍,这是杜甫《柏学仕茅屋》中的诗句。

    大致说的是安史之乱的战火使柏学士失去了官职,后隐居深山,可他仍刻苦读书,虽是年少,但已学业有成。

    朱伟霆这是在侧面表达自己,人虽在深山,但早已读过万卷书,学识渊博?

    李佳茵看得入神,朱伟霆的字比她自己的要好看太多了,甚至不亚于市面上那些字帖,字体古朴厚实、结体严整,一看就有极深的书法造诣!

    而且还是以圆珠笔写出来的,如果换成毛笔,不敢想象笔锋得有多么宏伟!

    “我是没有上过学,但我在山上每天都会念书写字,我自认为读的那些书籍不比你们的差。”朱伟霆淡淡说道。

    朱伟霆可没有吹牛,他师父珍藏有一些书籍,甚至已经失传于世。

    李佳茵回过神来,如果朱伟霆不出声说话,她都要陷入字里了。

    “朱哥哥,你的字写得好好看哦!”

    她写的字在班上被很多同学夸好看,可她自认为根本无法和朱伟霆相媲美,而且李佳茵还是第一次看到有男生写得比她好看。

    “是吗?”

    朱伟霆看着自己刚才写的两行字,脸上不满意的摇摇头:“我觉得一般,第一次用这种笔不太习惯。”

    李佳茵嘴角微微撅起,哪有朱伟霆这样打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