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味混杂着泥土的气息被夜风送到鼻畔,秦欢抬眼,便见鲜血顺着少年的指缝流淌,一滴滴向地面砸落。

    回过神,她赶紧一脚将进攻的混混踢开,“你的手……”

    “没大事。”

    拿着被握住的匕首,沈宇反手向侧边攻来的混混掷去,寻机拉着秦欢跑路。

    几人本想去追,听见不远处忽然传来的警笛声,他们神色一慌,在为首一人的带领下,匆忙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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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匕首锋利,沈宇掌心的伤口很深,去了医院后,医生处理完伤口说需要缝针。

    短效麻药,见效快过劲也快,等麻药劲过了,沈宇哼哼唧唧的喊疼。

    生活也不能自理了,连喝个水,还要人喂。

    “你那只手不还好着呢吗?”

    水都给接好了,喝还不能自己拿着喝了?秦欢昂了昂下巴,冲沈宇没包的手看去。

    “左手不方便,而且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姿势不怎疼,我一动又该抻到伤口了。”

    看出他在耍赖,秦欢抬眸瞅他一眼,“谁叫你徒手握刀的,活该你疼!”

    “哎,秦小欢,你能不能有点良心,小爷我是为了救你才受的伤好吧?”

    “我又没让你救!”嘴硬心软,秦欢俯身将杯子递到沈宇嘴边。

    “这样可以吗?”一边观察着他的情况,一边慢慢把杯子擎高。

    为了配合彼此的动作,两人不断凑近。

    因为是去酒吧玩,秦欢的穿着免不得要比平日在学校开放些。

    低领的衣服,俯身间,锁骨下的凹陷恰到好处将将从领口露出,沈宇低眸,视线不经意落在那个地方,喉咙不由滚了滚。

    正卖力的喂水,感受到他吞咽的动作,秦欢只当是自己终于成功把水倒进他嘴里,并未多想什么。

    “还喝吗?”连着送怕他呛着,秦欢暂且把杯子放下,抬眼间,忽然……

    近距离的四目相对,连呼吸都在交缠,空荡的病房,不知是谁的心跳率先紊乱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