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天幕下,在玛珥湖畔边起伏有致的树丛当中,现出了一幢碧绿色旧式老楼的轮廓。

    叶霖的家,就住在旧楼第三层。

    而在三层之上,便是天台。

    叶霖生性好静,平日里闲暇无事时,便在天台上搭建篷棚,栽种了许多花花草草。

    天台一大片幽绿颜色,非常赏心悦目。

    叶霖进入仙湖之源,天台植物在灵水的浇灌下,就能迅速地蓬勃生长。

    眼前生机勃勃之景,绝品仙湖,占了大半的功劳。

    一盆芦荟下,一只厚实肥胖的金渐层猫咪,正是懒洋洋地趴伏在那里歇息。

    它叫金发财。

    它胖而又懒,只是朝着叶霖眨了眨碧绿色的眼睛,连身位也懒得挪动一下,当是和主人打了一声招呼。

    叶霖本想取来今天仙湖水源,浇灌埋藏在土壤的麦粒上,任由麦苗成长,好让金渐层啃食,奈何今晚多了一位稀客。

    “好可爱的猫咪哦!咦,它胆子很大,居然不怕我诶。”

    方晓静眼睛萌成了弯月状,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金渐层胖嘟嘟脸儿。

    叶霖从猫咖出来,方晓静便一直鬼鬼祟祟地跟随着他。

    叶霖意料不到的是,方晓静提出,想到他家作客。

    冯仁坤费尽心思,都无法寻到机会和叶家大小姐共处。

    而此时,小姐却是主动送上门来?

    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荣幸之至,叶霖自是应允方晓静的要求。

    叶霖父母是海员,常年不在家,而他是独子,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一个人独处。

    此时孤男寡女,多多少少有点儿局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