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林正杰一身正装,梳着有逼格的头型,手里又拎着镛记包装袋,散发出阵阵香味,不太像是住在公共屋邨的人。

    “我住这里的嘛!”

    “你开玩笑了,你要是住这里,我们岂不是要住大街。”

    得,看来林正杰现在确实像个有钱人!

    他干脆不再解释,默认算了。

    很快。

    林正杰走下出租车,好巧不巧——还真就碰到熟人,是住在同一幢楼的一个五十多岁小老头,大家还比较熟悉。

    “达叔,在锻炼身体啊!”

    “阿杰?你这是发达啦?”

    达叔,儿子已经搬出彩虹邨,在市区购买了房子。

    从这一点上看,这家人算是混得不错的。

    像这种公共屋邨,年轻人是拼命的逃离,最后只留下老年人。

    再过二十年、三十年,这种情况——老龄化将更加的严重。

    就好比,前世的西部小城市,年轻人要么在外打工,要么在外定居,西部小城的人口不增反减,街上老年人占比非常的夸张。

    “没彪哥有出息,年纪轻轻就在市区买了房,我得向他学习!”林正杰笑着说道。

    他虽然是在捧达叔的儿子,但达叔却从林正杰眼里看到的是自信,这让达叔更加肯定林正杰发达了。

    再一看林正杰手中拎着镛记烧鹅,刚刚又是打TAXI回家,这让达叔更加确定几分。

    “你还这么年轻,很快也可以的最近在做什么?”达叔八卦道。

    “没做什么,就是换了个工作。”林正杰说话总是说半段,故意激起这些老头老太的好奇心。

    “阿杰,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达叔心痒痒的问道。

    “证券公司的经纪人.达叔,我先回家啦,你慢慢锻炼!”

    见目的达成,林正杰快速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