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叫我大小姐,我喜欢你们叫我老板。”苏月看着众人笑着说道。

    “老板……”众人再次异口同声的喊道。

    既然她喜欢他们叫她老板,那就叫老板好了,谁让她现在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哪怕他们还不知道这个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

    苏月不饿,还是和众人一起吃了一顿饭。联络一下感情,以后好共事。

    不得不说,吕松的手艺不错。

    第二天一早,苏月带着安希恫他们直奔成衣铺,再次出来时,清一色的黑色西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一点都不假。

    她之前带着他们出来时,路人总是频频投来鄙视的目光,而现在下意识的会避退三尺。

    安希恫脸色淡定,而其他人却忍不住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西服,看着脚上锃亮的皮鞋。他们还是第一次穿得这么好,而且老板还跟成衣铺订了几十套。

    “老板,您为什么付钱用金条?”吕松不解地问,用金条倒是没什么,关键是多给了他就有些心疼。

    “因为我没有港币啊,我忘记跟你们说了,我也刚从乡下来这里。”苏月头也不回的说道。

    众人的目光全部落在安希恫的手提包上,那里面都是她的金条。一身贵气的她一点都不像从乡下来的,关键是哪个乡下来的会带这么多的金条?

    “你们看上什么,都可以买。”苏月手一挥,大气地说道。

    所有人下意识的摇头,只要一想到他们买一样东西,就少根金条,比割他们的肉还让他们心疼。

    “你们枪带了吗?”苏月突然停住脚步,转头看向他们。

    所有人摸向自己的后腰,苏月见此了然,这是所有人都带了,很好,安全意识很强。

    “走,我带你们去取点钱。”苏月带着众人直奔勇义帮,她的话又让所有人不懂了。

    她刚才明明说没有港币,又去哪里取钱?

    难道要带他们去抢银行?

    众人面面相对,他们不干犯法的事。想到住着她的大别墅,花着她的金条,那句不干,怎么也说不出口。

    不过听说抢银行要先蒙脸,防止被人认出,他们身上除了一块帕子,啥都没有啊!

    “把枪插在后腰,等于锦衣夜行。”站在勇义帮大门口,苏月突然间停住脚步,对着众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