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办公室时,同事们正聚在一起闲聊,聊的是一些八卦,关于镇上男女的丑事。

    我不感兴趣,就没有参与进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今天格外不想上班。我走到自己的工位上,靠坐在办公桌上,点了一根烟。我抬起头,窗户外边阴沉沉的,立在告示牌附近的两颗树摇晃着,一直在发出响声。

    天气很坏,我想到早上出门时还是晴天。小允睡在我怀里就像个小火炉。我抽了几口烟,身后有人问现在几点了,这个问题提醒了我,我看一眼表,还有半个小时下班。

    “队长。”忽然有人叫我。

    我回头,李明刚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沓东西。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接过翻看了几页,发现是杀人未遂案的结案材料,纸上的字迹是我自己的。

    李明刚朝我笑笑,“队长,你走得也太急了,东西都没拿全。”

    我们刚结束一个会议。我的确是忘记拿了,因为我在开会时没有集中精神。我把材料放回到桌上,然后向李明刚道谢。

    李明刚摆摆手,没有立刻走开,他坐在了一把椅子上,继续和我聊天,“队长,我听收音机里说,马上要下暴雨了,你家住得远,要不先回去吧。”

    另一个同事也过来了,她跟着说,“是啊,下雨天骑摩托车挺危险的,队长,你回去吧,这会儿已经没什么事了。”

    我因为想着小允,的确想快点回家。面对这样一个好建议,我当然会采纳,所以连烟都没有抽完,就走出了南镇公安局。

    我运气还算不错,在暴雨开始前,我回到了清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