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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结局的线,其实理解成为是一个发生在命运之内的循环的因果报应报应=因果。
从徐凤开始。她好赌的丈夫被一个疯女人推下河淹死,但后来疯女人的丈夫死在矿难里,在失去丈夫后,她因为没有人照看,最后也失足落水死了。疯女人的报应报在她自己身上。
②后来徐凤替死去的夫妻抚养两个孩子,但是由于一些文中的变故,她杀了人,并且嫁祸给无辜的人,逃脱了法律制裁。
原文中,被栽赃杀人的人叫冯伟,他有一个血癌晚期的妻子。徐凤嫁祸给冯伟后,冯伟被社会的法律给杀了,可以理解成是徐凤杀死了他。那么根据因果,杀人会有报应。但是命运让这份报应漂浮不定,谁也不能掌控命运,命运却可以掌控任何,包括因果,完全包含着因果。报应不一定会降临到徐凤本人头上,它可以降临在其他人身上。我写这篇文的中心词就是因果、罪恶和命运,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三个之间的关系呢!其实简化一下,中心词只需要命运一个就够了。
③这份罪恶产生的报应降临到了小允身上。因为徐凤杀人是为了救他,那么命运可以理所当然的把小允当成“因”,让他来承担“果”。所以小允最后得的也是白血病,和冯伟妻子是同一种病。如果关英闵没有被枪毙,小允还是会因为报应病死,他会死的比关英闵更早。如果一个人可以掌控命运,比如徐凤,如果她能掌控命运,她会选择自己承受一切,绝不会让小允遭受报应,但她没有选择,因为命运不会听任何人的。命运是无常的,它不受任何东西影响,谁也不能看清它。
④关英闵当然也有报应,他的报应在be线中就更显而易见了。他把别人杀害和分尸,最后他自己也被社会的法律枪决和分尸了番外中,关英闵被枪毙后,尸体无人认领,被医学院代领,分尸制作成人体标本。这就是属于他的报应,他的命运。
在这篇文中,社会的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存在。它是绝不可以被冲击的,没有人可以撼动。越过“雷池”就要付出“代价”。越过雷池等于罪恶,代价等于报应。
“法律就是这篇文中的命运。”这是我最开始想的,但是写起来发现完全不一样了。因为它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东西,但是占比是差不多重,不能完全划等号,最多划个半等号。我想了想,觉得换一种说法比较好:“在这篇文的社会中,法律在某些时刻扮演着命运。”它们一样的不可撼动。
上一篇作话,我有一句话是这样形容命运的:“[因为命运不会听任何人的]。命运是无常的,[它不受任何东西影响],谁也不能看清它。”第一句和第三句可以和文中的法律挂钩不和现实世界的法律挂钩。
好了,继续承接上一篇作话。
be结局的线,其实理解成为是一个发生在命运之内的循环的因果报应报应=因果。
从徐凤开始。她好赌的丈夫被一个疯女人推下河淹死,但后来疯女人的丈夫死在矿难里,在失去丈夫后,她因为没有人照看,最后也失足落水死了。疯女人的报应报在她自己身上。
②后来徐凤替死去的夫妻抚养两个孩子,但是由于一些文中的变故,她杀了人,并且嫁祸给无辜的人,逃脱了法律制裁。
原文中,被栽赃杀人的人叫冯伟,他有一个血癌晚期的妻子。徐凤嫁祸给冯伟后,冯伟被社会的法律给杀了,可以理解成是徐凤杀死了他。那么根据因果,杀人会有报应。但是命运让这份报应漂浮不定,谁也不能掌控命运,命运却可以掌控任何,包括因果,完全包含着因果。报应不一定会降临到徐凤本人头上,它可以降临在其他人身上。我写这篇文的中心词就是因果、罪恶和命运,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三个之间的关系呢!其实简化一下,中心词只需要命运一个就够了。
③这份罪恶产生的报应降临到了小允身上。因为徐凤杀人是为了救他,那么命运可以理所当然的把小允当成“因”,让他来承担“果”。所以小允最后得的也是白血病,和冯伟妻子是同一种病。如果关英闵没有被枪毙,小允还是会因为报应病死,他会死的比关英闵更早。如果一个人可以掌控命运,比如徐凤,如果她能掌控命运,她会选择自己承受一切,绝不会让小允遭受报应,但她没有选择,因为命运不会听任何人的。命运是无常的,它不受任何东西影响,谁也不能看清它。
④关英闵当然也有报应,他的报应在be线中就更显而易见了。他把别人杀害和分尸,最后他自己也被社会的法律枪决和分尸了番外中,关英闵被枪毙后,尸体无人认领,被医学院代领,分尸制作成人体标本。这就是属于他的报应,他的命运。
在这篇文中,社会的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存在。它是绝不可以被冲击的,没有人可以撼动。越过“雷池”就要付出“代价”。越过雷池等于罪恶,代价等于报应。
“法律就是这篇文中的命运。”这是我最开始想的,但是写起来发现完全不一样了。因为它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东西,但是占比是差不多重,不能完全划等号,最多划个半等号。我想了想,觉得换一种说法比较好:“在这篇文的社会中,法律在某些时刻扮演着命运。”它们一样的不可撼动。
上一篇作话,我有一句话是这样形容命运的:“[因为命运不会听任何人的]。命运是无常的,[它不受任何东西影响],谁也不能看清它。”第一句和第三句可以和文中的法律挂钩不和现实世界的法律挂钩。
好了,继续承接上一篇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