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刚刚年满十八岁的王富军,在跟邻居发生纠纷的时候,失手将一个女人推在了门框上。

    鲜血缓缓流出,让当时的王富军迅速从暴怒中清醒。

    当他意识到自己闯祸后,第一时间不是求救,而是跑回家里躲了起来。

    直到他那当官的大哥下班回来,发现门口那个女人已经死亡,这才问出了发生的一切。

    然而,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王富军的大哥动用了自己的关系。

    在王家父母的授意下,他们让未成年的老三王正军替王富军顶了罪。

    法律对未成年人一向都是宽容的,这件事情被定性为了过失杀人。

    而且,在王家老大的推动下,判决结果只是七年监禁加一笔不痛不痒的罚款。

    据事后法医鉴定,那个女人死于失血过多,如果及时就医还是很容易就能抢救回来的。

    可当时,死者的十三岁儿子正躺在沙发上,目睹了全过程。

    他当时发着高烧,浑身瘫软连话都说不出来,却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逐渐失去生机。

    事后他提供证据,却被王家人以发烧说胡话为由强行按了下去。

    当时还有一个查案的新人为那个小孩伸冤,却也淹没在了王家老大的关系网下。

    “唉……”

    忽然,王富军的老父亲叹了口气,似乎有些惆怅和落寞。

    “爸,别叹气了,当年的事都过去了。”

    王正军点了一根烟,却听到他的老父亲说道:

    “不是,我是在想,你大哥现在要是还活着,咱们一家团团圆圆地该多好啊。”

    王俊杰看了自己的爷爷一眼,安慰道:

    “可能大伯只是躲在哪里,还没有被找到,爷爷别担心了。”

    可是,他们都明白,镇子就这么大,找了这么久还没找到,王家老大肯定是死了。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然后就有一个人冲进来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