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楚弘突然想起,孟长笙的兄长似乎是翰墨书院的学子。

    听说深得裴院长的器重。

    这么说,这诗是孟长林所作?

    这么解释到是合情合理许多。

    任谁也不会相信,这种能名扬天下、流芳百世的名作,竟会出自一个连私塾大门朝哪个方向开的小丫头之手。

    掌柜的将那诗好生收起来。

    “孟姑娘,此诗可有名字?”

    “就叫它《将敬酒》吧。”

    掌柜的眸光铮亮:“将敬酒?好名字,实在是妙啊。”

    孟长笙笑了笑,诗仙起的名字,能不妙吗?

    孟长笙挑选了三件衣裳,两件是给自己的,一件蓝色棉裙,一件料子稍薄一些的春款长裙。

    掌柜的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孟长笙觉得从做工到款式都很一般,但比起自己身上这件,就要强太多了。

    余下的一件,她挑选的是一件月牙白的长衫,这个是给孟长林的。

    他身上穿的那件长衫虽然没有补丁,却也已经浆洗的陈旧发白了,给他准备一件新衣裳,等他去殷都参加会式时穿。

    掌柜的殷勤的帮孟长笙将三件衣服打包好,恭恭敬敬的将其送出门。

    态度和孟长笙刚进门时,简直是天差地别。

    “江大哥,先去一趟翰墨书院。”

    大哥应该已经回来了,她去向大哥报个平安,顺便把衣服给他。

    江楚弘注意到孟长笙挑选了一件男子的长衫,心里还在疑惑她这是给谁准备的。

    听她说去翰墨书院,顿时便明白了。

    孟长笙踩着杌子上马车时,迎面驶来一辆丝绸装裹、镶金嵌宝的马车,车身也比一般马车足足大了一倍之多。

    在长平县,鲜少能见到如此华丽的马车,就像是在小县城里看到了一辆劳斯莱斯,人们下意识的就会多看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