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清月从书桌最上面一层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蓝色笔记本。

    它从功能设计上来说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笔记本,准确来说是个日记本。

    日记本封面的上半部分是蓝色,中间是介于黄色和土黄色之间的颜色,下面是蓝绿色的。

    大一第二学期的第一堂课结束后,萧林从包里掏出来一个不大也不厚的本子递给了蓝清月,蓝清月接过来仔细打量起来。

    “哇……好漂亮的笔记本。”蓝清月不禁感叹起来,“你在哪买的?”

    “在拉萨的一个书店里淘的,仅此一本,请君珍藏。”萧林得意的笑着,还不忘对蓝清月眨巴了一下眼睛。

    “谢谢,我会好好珍惜着用的。”蓝清月不好意思的抿嘴笑了。

    这是蓝清月第一次收到萧林的礼物,这礼物对她来说意义非凡。在她心里,这就是她和萧林定情的信物。

    关于这个封面图案,萧林的理解是:蓝色代表着西藏的天空,土黄色代表着秋天的山,蓝绿色代表着纳木错的湖水。

    萧林把抽象的颜色组合具象地呈现出来了,他在脑子里构想出了一幅画。

    蓝清月对萧林的这个说法深信不疑。

    她把这个蓝色日记本当成宝贝一样的收着,刚开始她经常拿出来看,根本舍不得下笔写点什么出来,只在最后一页上面写了几个数字,那是她收到这个珍贵礼物的日期,旁边还画了一个笑脸。

    过了没多久,萧林便向蓝清月表白了心意,两个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蓝清月是萧林的初恋,萧林是蓝清月的初恋。

    初尝恋爱滋味的蓝清月,开始在日记本里写一些很感性的话。

    “我要和你牵手走在布达拉宫广场!”蓝清月写在第二页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