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刑部大堂,一群官员正在讨论关于雇工和雇主之间关系的立法问题,不只是刑部官员参与立法,户部、工部的官员也共同参与立法,这件事关系到了民生、工业,要是任由事件发酵,工人的抗议会从江南地区蔓延到辽南、中原等地,而且范围还会扩大到其他领域,比如采煤工人、冶铁工人。

    “对于最低的工钱规定,各行各业都不一样,很难做出一个合适的界定。”

    “搬运工人和冶铁工人劳作的成果不一,最低工钱的标准肯定不一样。”

    刑部的法院官员七嘴八舌地争吵起来。

    “各位,你们有点误会最低工钱的意思了。我们官府并不是要细致到规定每个行业都规定最低工钱,只需要保证被雇佣的人在满足一定工作时长后得到的报酬,能够获得维持他最低的生活费用。这个标准是极低的,也只有很少人能够适用。”楚云为还不熟悉新概念的官员们解释道。

    “那么他们的家人该怎么办?最低工资需要能够满足他们家人的生活需要吗?”

    “我看最低工资需要满足工人本身以及供给无工作能力亲属二人之必要生活为准。”

    “有人穷苦人家可能一个人要养活好几个孩子,他们没有技术,又当如何?还有一些残疾之人他们提供的劳动有限,适用还是不适用最低工钱?如果适用最低工钱,恐怕没有人愿意雇佣他们,我们这样规定就是害了他们。”

    “你说的情况应该需要官府发放救济粮了吧?”

    官员们在楚云提供了思路以后,计较立法的细节,吵得不可开交。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如果不力求详细,将来会产生更大规模的纠纷和动乱。

    “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工人被机器代替的担心,如果按照军主您所说官府需要组织人力来对他们培训,让他们谋求到别的工作,我们官府这笔经费要从何地来?”

    “按照严复等人提出的‘适者生存’理论,被解雇的人是被不适应社会才被淘汰,官府是否该主动干涉这种自然淘汰?如果干涉这种淘汰,岂不是与我们的‘适者生存’理论相互违背?”

    “要是每个工人被解雇了以后就来向官府求救,我们官府哪里能够管的过来?”

    在涉及官府是否要主动帮助被机器淘汰的工人进行培训的时候,各部的官员争执的越发激烈。一旦官府主动承担起来这个责任,就意味着要投入财政和人力进行管理。

    单单这一条的争执就持续了一整天,楚云也有些头昏脑涨。

    以后要不要成立工人公会来处理工人的诉求?楚云想到了类似的组织。工会的经费就由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因为工会帮助解决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矛盾,对于双方其实都有益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在逻辑上行得通。

    只是要在工部下方成立工人公会是一个大议题,要是在今日要结束的时候再抛出这样的大议题,估计所有人都别想走了。

    “今日议程到此为止吧,明日继续。江南工人事件正在向周围的地区波及,辽南、岭南等地也有不少私人工厂雇佣的工人对他们的雇主感到不满,这种不满的情绪处理不好会出大事。主要是私人工厂、手工作坊的管理没有官营工厂规范,也不会关心被辞退工人之福利。劳动法的立场是要同时保证雇主和劳动者的利益,只要法条不偏离我们的立场,基本上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楚云环视众人,这些官员已经陪他耗了几天。

    楚云带着众多官员结束今日讨论出来的时候,京城电报站有人前来向楚云汇报。

    “军主大人,火烧纺织厂发生的苏州城传来消息,苏州的工坊主们推选出来几个代表,想要与官府一同解决这起事件。”电报站的雇员将苏州府衙门上报给江淮行省衙门的电报转交给楚云。

    “汪常远……他不是在辽南、京城、东瀛、高丽等北洋地区跑海商贸易的商人么,怎么掺和到了苏州城的工人事件之中?”楚云看到苏州城的工坊主排出的几个代表名单,其中竟然有他认识的芜湖商人汪常远。

    汪常远他认识,属于从事海运倒卖商品的大商人,但好像没有听说过他有自己的工厂或者手工作坊。而且汪常远还长期定居在北方,怎么会成为了苏州城工坊主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