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记忆是吴遥不愿意触及的禁区,因为打开它需要抹掉那些鲜红的血液,但那双带着濒临死亡气息的双眼一直是他的噩梦,所以他鲜少会去回想过去的细节。

    爱与恨,都该随着时间淡去,别人的世界安然一片,只有他会在尾星上活的如同行尸走肉直到彻底腐烂。

    所以吴遥没再去想为什么那个瓶子会出现在徐成贺身上的原因,而是冷淡的躺在床上打算睡觉。傻子去洗漱了一下,关了灯轻手轻脚的上了床,挨挨挤挤躺在吴遥身边,探出一条结实的手臂来揽他的腰身。吴遥打开了他的手,傻子只是停顿了片刻,又不死心的抱了上来。反复几次之后,吴遥终于厌了,不再浪费自己的力气,闭上眼睛任自己身后贴上热源。

    明明该不习惯的,却又罕见的睡了个好觉。

    没有噩梦,没有梦到满地的鲜血,也没有再重复那种无力挣扎的感觉,而是睡得很沉很甜,第二天再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神清气爽。

    起床后依然是洗漱后然后去工作,临出门前吴遥丢了点钱给傻子,让他自己去买食物。等他忙碌到中午,冷着脸看着排队的人打饭的时候,就看到傻子正站在队伍中间,然后对他露出了灿烂欢喜的笑容。

    吴遥额头上的青筋都气得冒了出来。

    周围的人显然也都注意到了傻子的存在,毕竟那张脸太惹眼了,所以很快就有人猜测道:“这不会就是霸王花想嫁的那位吧?看起来也不像个傻子啊。”

    “哪里不像了?没看到他笑的一脸傻样吗?”

    “就是长得吧……确实他妈的帅,难怪霸王花一眼就相中了。”

    “还高,居然比电线胡还高。”

    男人最爱对人品头论足,哪怕对方也是男人也不例外。他们讨论的肆无忌惮的,眼神也很放肆,年纪大的一般就跟看热闹一样,年轻点的眼神中不乏有些嫉妒。而有些不服气的,干脆想给傻子来个下马威,在队伍快轮到傻子的时候,便走过去把他挤到一边,露出凶恶的嘴脸,“排后边去。”

    吴遥眉头皱了一下,傻子低头才发现自己被占了位置,也皱起了眉头,“我先来的。”

    对方扬起笑容,欺负的心思很明显,“那又怎么样?”

    傻子突然伸出手朝他后颈一拎,直接把他拎了起来放在自己后面,“我应该排前面。”

    看他动作轻松自如,一部分人觉得惊讶,另一部分人觉得好笑,一些人开始起哄,“好大的力气,老孙,你刚刚像个小鸡仔一样被拎起来了。”

    老孙被嘲的面上无光,整个人彻底羞恼起来,大声对傻子道:“我们到外面去打一架!”酒馆内不允许斗殴,这是瞿乐定下来的规矩。

    傻子一脸莫名,不知道眼前的陌生人为什么突然那么激动,他摇摇头,“不跟你打,我要吃饭的。”以及看老婆。

    “哈哈哈哈,人家看不上你,不屑于跟你动手呢。”

    “就算真打也打不过吧,老孙你还是别自取其辱了。”

    周围哄笑声一片,被称为“老孙”实际年龄才三十左右的男人脸色胀得通红,恼羞成怒之下干脆一把抓住傻子的手臂,“不行,就要跟你打!你给我出来!”他手上用劲,眼看就要把傻子拖出去,一根长棍敲了上来,敲得他背骨剧痛,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吴遥收回棍子,眼神冷淡,“别在这里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