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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妈,我回来了!”

    在爸妈打量着后土的时候,杨轩的眼睛微微有点湿润,在主世界没几个小时,但他却经历了十几年,没看到父母的时候还好,但一看到爸妈的时候,思念之情如潮涌般溢出。

    可能这就是近乡情却,这就是为什么杨轩拼着神性化身躯不圆满都不肯斩却最后那一丝人类基因,因为这是他从骨子里面最不愿意,也是最舍不得去掉的羁绊。

    这样的情感是任何洪荒世界的生物无法理解的,能成圣的都是天生天养,当然也有人类成仙的,但这些人在追寻天道的时候,家人早已化为一捧黄土。

    子欲养而亲不待可能是对人类最大的惩罚,杨轩既然走上这修行道路,万万没有放弃家人的打算,相反,能有现在的实力,家人对自己的支持绝对少不了。

    以前跟朋友们一起的时候,大家都会聊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曾经也有问到自己想活多少岁,虽然当时杨轩很豪迈的说要活一百岁,但内心却生出一丝自私的想法,他想死的比父母早。

    不是想早死,而是以他当时的心性完全无法承受父母不在的日子。

    看到后土这么高大,老爸还特地从书房里面搬出一只电脑椅,怕她坐不惯,跟随杨轩来到主世界的日子,后土不光交到朋友,还享受到亲人之间的温馨,在杨轩父母的热情款待下,后土又一次体会到一种长辈对于晚辈的爱护之情。

    这种情感在以前她完全没有享受过,也不知道各中滋味,巫族里面强者为尊,她贵为祖巫,不光战斗要冲在第一线,在平时生活中也不能露出太过女人的一面,还好十一哥哥都很疼爱自己,虽然不能在大家面前表现出来,但她还是可以感受到。

    吃完饭杨轩像一滩烂泥一样躺在沙发上,偶尔跟老爸聊一会,特别是说要让父母一起去魔都生活的时候,他显的有些激动。

    可惜,老爸立马把这个事情给回绝了,让杨轩有空就回家看看,也不要怕丢人把一大家子一起带回来,老爸的理由也很简单,小地方呆习惯的人,去了大城市不光不习惯,连个朋友都没有。

    哪像现在这么潇洒,下班回家吃好饭就去走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有认识的朋友,累了就去朋友家或者朋友开的厂里面喝喝茶,唠唠嗑。

    老妈则更简单,女的退休早,每天准备好吃的喝的就可以,晚上都去隔壁的步行街找几个朋友窝在咖啡店打打牌,当然,来的很小,有可能一晚上的输赢才十来块钱。

    在父子聊天的时候,老妈把后土拉到一边,从红布包里面拿出一支翠绿的手镯亲自给后土带上,尴尬的是,后土骨骼粗大,根本就带不上去,在在杨妈妈尴尬的时候,后土偷偷从储物空间拿出一条项链,把手镯穿过去后直接带在脖子上,两米多高,不算瘦弱的身体,这么一带,不显突兀,反倒别有一番滋味。

    杨妈又飞快的从裤袋里面拿出一个厚实的红包随手就塞到后土的手中。

    “这是?”

    “见面礼,阿轩长大了,找了这么多女人,我们做父母的没办法管,你多担待一点吧,不过这傻小子对老婆挺好的。”

    看到红包的后土嘴角都快裂到耳朵了,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杨轩的家人明显很认可自己。

    “阿姨,我明白,杨轩挺好的,对我也很好,对了,这次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杨妈双眼一亮“那感情好,你们多待待,他爸烧菜可好吃了,我让他天天烧好吃的给你们。”

    天气已经转凉,南方这边不出意外都不会下雪,杨轩已经好多年没有看到家乡这边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