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繁华尽处是吾乡第六百二十七章众谋

    (呵呵,阿草看的是剩余闲人的疯狂铁布衫,可惜,这家伙好像退隐江湖了,书也只写了一半,不过看着还是很过瘾的,如果闹书荒,又不怕烂尾的书友,到是可以去瞧瞧,虽然比不上静官,但个人觉着,风格上还是近似的,看着很不错。)

    景兴四年,也就是大秦平蜀后头一年,之所以为后人称之为景兴政改,军事上的一些任命相比于后来连番政治革新来说,几乎是可以忽视的。

    随着军事上的一连串胜利,大秦的官僚机构终于感到了自己的不足,所以,以大秦景兴皇帝,新任同门下平章事李圃为首倡议,在官制,税赋,行政疆域上开始了一连串的政治革新。

    景兴四年五月,大秦分蜀地为数路,有成都府路,下辖一府,十二州,五十九县,中间又设一监,二军。

    设利州路,下辖一府,十四州,五十九县,又分为利州东路,及利州西路,设两军。

    又设夔州路,下辖十一州,三十四县,中有监一,军二。

    诸路设抚使一人,副使两人,州府官吏,皆归抚使衙门管辖。

    其间,又设转运使司,归户部统管,专事盐茶,粮草转运诸事。

    设提点刑狱司,专缉贼捕盗事,又兼领民讼,彻查冤案诸事。

    又设按察使司,归御史台辖下,行监察州府官吏事,吏员考评事等等。

    之后又设提军使,领一路军事,属禁军辖下,行操练兵马,驻守地方,剿匪平叛事,至此,废团练使衙门制,以禁军代之。

    当然,其中大多还是沿袭唐制,但却也多有不同,抚使的权力大大被消弱了,不但民事诉讼等刑狱之事不再归抚使衙门专领,且又有按察使衙门掣肘,其中还有提军使专管军权,转运使司分其税权,虽说这些衙门名义上都还归其辖下,但作为一路之长,不管是地位,还是权力,都与唐时的刺史节度使相去甚远了。

    这番变动下来,大秦的官制终于开始慢慢细化,开始着手建立起一整套官僚体系,雏形初具,焕发出勃勃生机。

    当然,在景兴四年这个当口,作为景兴政改的头一年,一切还只是个开头罢了,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也许是被赵石一番话给触动了,最终,于景兴四年末,景帝下旨,开始清量蜀中田亩,因蜀中跌经战乱,州府残破,免蜀中百姓两年税赋钱粮,安定蜀中人心,但接下来一道圣旨就变了味道。

    还是以蜀中破败为由,下旨,无论官员士子百姓商贾,皆要缴纳税赋,定五年之期,五年一过,政令或延或改,再行定夺。

    如此一来,行的几乎就是官绅一体纳粮那一套了,其中对于士子官员还有些优惠,但却是开了一个口子,至于会不会成为定律,那就是后话了。

    不过这一条遏制土地兼并的良策此时弄出来,却只有少数人反对,终没激起多大的风浪,颇有些无声无息的意思。

    这个嘛,也好理解,经过两年多的战乱,蜀中大族皆已元气大伤,保有土地者,几乎十不存一,加之作为被征服者,也没有多少的话语权,也就谈不上什么反对,即便心中不服,也没那个机会站在朝堂之上,参与决策。

    二来呢,大秦豪门贵戚虽多,但此令却是在蜀中施行,理由也是让人无法辩驳,又有五年之期,看上去到像是陛下临时起意,才想出来的主意,有那想的深些的,也只以为陛下是怕大族门阀趁机入蜀,低价购入土地,再激起蜀人仇视,所以才下了这么道圣旨,不值当为这点小事去触陛下的霉头。

    时代所限,也不能说这个时代的人就没有远见卓识,但就此事上,也确实没人想那么多,时代局限了人们的目光,这话是有道理的,书籍的稀少,经验传承的匮乏,对于社会根源性问题上,就算是这个时代最睿智的人,某些方面的认识甚至不如后世的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话说到这里,估计也就能明白其中的关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