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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尸体蒙着一层白布,被放置在铁架床上,廖择法医一边亲手推车钻出来一边马不停蹄吩咐:“快准备解剖台,新风系统开到最大档!哦对了还有……小谢!你再调几个助手过来!”
小谢忙的团团转,险些变成一个陀螺。
与忙乱的现状相比,顾长风身上诡异的甜香味都显得不值一提了,廖择和几个助手穿着防护服匆匆把尸体运进解剖室,这次的验尸既考验技术又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可怜几个助手还是刚从警校毕业的学生,都穿着防护服连吐都不能吐,半个小时下来眼眶全是红的。
廖择虽然经验丰富,但毕竟巨人观的尸体在陆地上还是不多见,更何况这尸体已经烂成这个样子了,一个助手下手重了点,拔了她一根头发,结果没注意把人家整个头皮薅下来了。
小助手“嗷——”的一声尖叫,差点没把她的头皮甩飞了。
廖择一瞧,简直是压不住火:“巨人观的尸体要轻一点啊!万一又炸了到时候这解剖室你扫啊。”
小助理眼眶红红,委屈巴巴的点点头。
死者的身份在三个小时后得到了解答,死者女,20岁,谭春华,来自青阳县,这个谭春华年纪很小,
<ter>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
</ter>根据资料显示,她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她是中间那个,谭春华读到初中毕业之后就放弃了读书,进城打工了,至于工作是什么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她已经出来好几年了,但是极有可能是没有正经工作的。
顾长风从犯罪现场带回来的那把刀,有非常大的收获——那把刀居然是杀死李珍的凶器!
但是根据李珍和谭春华死亡时间的推断,谭春华起码死了有半个月了,现在已经把发现谭春华尸体的地方重点标记,假设谭春华死去的地方也能发现李珍的血迹和DNA,那么久可以断定,李珍一定是发现了谭春华的尸体,才被凶手杀害的,甚至于这两者是同一个凶手!
案件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谭春华和李珍这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哪里共通了呢?
他们两个年纪差了两轮,谭春华是从小村庄里走出来的姑娘,寂静无声的淹没在了这个城市里,李珍家庭幸福,吃穿不愁,明明可以安度晚年,他们两个到底有哪里想通了?
最大的可能性大约就是谭春华去李珍的店里买了水果。
……
这里乌七八糟的,顾长风带着人来到了谭春华生前的住所,明面上看倒也没什么特殊的,这座城市里总是有很多藏污纳垢的地方,大到城中村,小到公厕后面的野草,都是这样的人的生活轨迹。
谭春华住的是个很神奇的地方,这里比邻商业区,但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坡上去,就是一片低矮的楼房,如果是在夜晚,这里的灯火会随着纵深渐渐消失,无数的棚户、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低矮且插着碎玻璃的墙面上还有小孩子的涂鸦,烂尾楼成栋的淹没在冷清的夜幕中,再往下一点,是比寻常房子还要低矮一些的地下室,若是人走在路上,如何窥得地下室呢?只有一个窗户,谭春华就住在一个这样的地方。
虽然是住着地下室,但这房子还不是她一个人住,她还有一个室友,辖区内派出所已经和这个室友打过招呼,所以她现在是在家里面等着。
“什么东西?你说谁死了?谭春华?”谭春华的室友黑且瘦,她披头散发,穿着一件布料非常劣质的吊带裙,坐下来的时候裙摆甚至遮不住屁股,但她毫不在意,用手把头发都捋到一边去。
对于谭春华的死,她表示非常震惊,随后的反应是:“她不是死在我房子里的吧?房东知道吗?”
这个房子非常狭小,两个人只能挤在一间房子里,各放了一张床,床中间用一个衣架隔着,衣架上挂满了某个人的衣物,这个房间里除了肮脏的被褥和皱巴巴的衣服,就是满地让人难以下脚的垃圾了。
小谢忙的团团转,险些变成一个陀螺。
与忙乱的现状相比,顾长风身上诡异的甜香味都显得不值一提了,廖择和几个助手穿着防护服匆匆把尸体运进解剖室,这次的验尸既考验技术又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可怜几个助手还是刚从警校毕业的学生,都穿着防护服连吐都不能吐,半个小时下来眼眶全是红的。
廖择虽然经验丰富,但毕竟巨人观的尸体在陆地上还是不多见,更何况这尸体已经烂成这个样子了,一个助手下手重了点,拔了她一根头发,结果没注意把人家整个头皮薅下来了。
小助手“嗷——”的一声尖叫,差点没把她的头皮甩飞了。
廖择一瞧,简直是压不住火:“巨人观的尸体要轻一点啊!万一又炸了到时候这解剖室你扫啊。”
小助理眼眶红红,委屈巴巴的点点头。
死者的身份在三个小时后得到了解答,死者女,20岁,谭春华,来自青阳县,这个谭春华年纪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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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根据资料显示,她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她是中间那个,谭春华读到初中毕业之后就放弃了读书,进城打工了,至于工作是什么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她已经出来好几年了,但是极有可能是没有正经工作的。
顾长风从犯罪现场带回来的那把刀,有非常大的收获——那把刀居然是杀死李珍的凶器!
但是根据李珍和谭春华死亡时间的推断,谭春华起码死了有半个月了,现在已经把发现谭春华尸体的地方重点标记,假设谭春华死去的地方也能发现李珍的血迹和DNA,那么久可以断定,李珍一定是发现了谭春华的尸体,才被凶手杀害的,甚至于这两者是同一个凶手!
案件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谭春华和李珍这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哪里共通了呢?
他们两个年纪差了两轮,谭春华是从小村庄里走出来的姑娘,寂静无声的淹没在了这个城市里,李珍家庭幸福,吃穿不愁,明明可以安度晚年,他们两个到底有哪里想通了?
最大的可能性大约就是谭春华去李珍的店里买了水果。
……
这里乌七八糟的,顾长风带着人来到了谭春华生前的住所,明面上看倒也没什么特殊的,这座城市里总是有很多藏污纳垢的地方,大到城中村,小到公厕后面的野草,都是这样的人的生活轨迹。
谭春华住的是个很神奇的地方,这里比邻商业区,但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坡上去,就是一片低矮的楼房,如果是在夜晚,这里的灯火会随着纵深渐渐消失,无数的棚户、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低矮且插着碎玻璃的墙面上还有小孩子的涂鸦,烂尾楼成栋的淹没在冷清的夜幕中,再往下一点,是比寻常房子还要低矮一些的地下室,若是人走在路上,如何窥得地下室呢?只有一个窗户,谭春华就住在一个这样的地方。
虽然是住着地下室,但这房子还不是她一个人住,她还有一个室友,辖区内派出所已经和这个室友打过招呼,所以她现在是在家里面等着。
“什么东西?你说谁死了?谭春华?”谭春华的室友黑且瘦,她披头散发,穿着一件布料非常劣质的吊带裙,坐下来的时候裙摆甚至遮不住屁股,但她毫不在意,用手把头发都捋到一边去。
对于谭春华的死,她表示非常震惊,随后的反应是:“她不是死在我房子里的吧?房东知道吗?”
这个房子非常狭小,两个人只能挤在一间房子里,各放了一张床,床中间用一个衣架隔着,衣架上挂满了某个人的衣物,这个房间里除了肮脏的被褥和皱巴巴的衣服,就是满地让人难以下脚的垃圾了。